来源:改革网作者:龚真泽时间:2023-11-08
中国改革报·改革网报道(通讯员:龚真泽)为缓解城市建设用地的紧张局面,田东县把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简称“农地入市”)改革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积蓄发展动能、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抓手,稳妥有序地推进“农地入市”改革,释放乡村振兴的土地空间和要素活力,让农村闲置的“沉睡资产”变“活钱”,切实让农民共享改革红利。
构建全方位协作联动机制,凝聚合力抓落实
一是组建工作专班,推进工作落地见效。从相关单位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落实职责任务,认真制定目标管理、信息通报、督查考核等制度,从政策保障、制度机制、管理保障、组织领导等方面,搭建“农地入市”的联动协作平台。全面摸清底数,确权颁证,建立农地入市规划统计台账,并形成目录清单,实现“规划同编、平台同网、管理同步”。二是制定措施办法,确保入市合规合法。配套制定了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管理、实施办法等8个规范性文件,对入市主体、范围、方式、程序,交易管理、监督管理以及收益分配等作了明确规定,通过“多规合一”厘清划定“农地入市”边界,明确解决 “哪些地入市”“怎么入市”“谁来入市”“钱怎么分”等四个核心问题。三是搭建交易平台,实现一体化管理。由田东芒乡工业有限公司负责农地入市的开发整理和办理入市交易手续,并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纳入县土地交易中心、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实现“农地入市”信息和银行联网共享,进行网上同平台交易,实行公告、交易、评估、成交、公示等环节一体化管理,实现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平等入市。截至目前,全县已实现农地入市交易2宗,面积196.5亩,交易额3063万元。平马镇百林村191亩撂荒地拍卖成为百色市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农地入市”。
构建多举措入市管理融合机制,集中发力促成效
一是坚持民主决策,明确入市途径。明确规定“就地入市、异地调整入市、新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城中村(旧村)集体建设用地整治后入市”四种入市途径。入市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或具备法人资格的合作社,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后方可按出让(协议、招标、拍卖或挂牌 ) 、租赁、作价出资 (入股) 等有偿使用方式入市。入市土地使用到期后土地仍归属集体所有并可继续入市,实现了集体资产持续保值增值。二是优化操作流程,严格规范入市程序。按照“公开透明、民主决策、逐级审核”原则,从流程设计入手,科学规范入市程序、步骤和范围,确保风险可控、随时纠偏。严格制定“地块初审→地价评估→民主表决→挂牌出让(投开标、拍卖)→签订合同→发布公告(公示)→缴纳税费→产权登记”等8条具体程序,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全程监督,保障农地入市公开透明、依法依规,最大限度保障农民权益。三是坚持政府主导,构建“政府+银行+企业”入市融资机制。为破解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后的融资瓶颈,积极构建“政府+银行+企业”联合协作机制,探索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投放、收回、使用权转让、风险补偿等“闭环”机制。由县投资集团负责融资担保,将分散的零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1900亩,孵化为“可融资性强”的“项目池”,尝试入市融资,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9亿元贷款,既解决了担保难题,又降低了融资成本,打通了“农地入市”改革“最后一公里”。
构建多元化收益分配统筹机制,释放活力稳增收
一是坚持统筹兼顾,制定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比例。制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分配办法,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分配机制,完善对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综合土地用途、交易方式等因素,按照工业、仓储、物流、公益性类项目,旅游类、商业服务类、城中村类等四类土地用途,以土地成交价的20%—50%比例计征调节金,其余部分按照比例留归集体。二是坚持普惠共享,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幸福感。将农民集体土地增值收益全部用于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困难户帮扶、社保补贴、村民分红等,让农民共享改革红利。如,锦鑫化工有限公司获百林村“农地入市”191亩后,优先安排百林村99名村民到锦鑫化工公司务工,每人月务工收入达3000元以上。牛行村出让6.45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给广西恒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按照比例获得土地增值收益200多万元,按本组人头分红,第一期每人获9500元分红。三是坚持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助力乡村振兴。“农地入市”让闲置资源变资产,引导并吸引企业家、创业人员到农村投资办企业,既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又拓宽了农民收入渠道。锦鑫化工有限公司与百林村结成村企共建对子,为百林村部捐赠空调、电脑、打印机等设施折合人民币共5万多元,形成了“村企联动、优势互补、互利双赢、长效共建”的良好局面,推动乡村全面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