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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立法规范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

来源:本网稿件作者:时间:2023-11-06

改革网讯  记者袁雪飞报道  全国首个规范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的省级政府规章立法项目——《江苏省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办法》自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江苏省住建厅厅长王学锋介绍,政府投资工程普遍采用分散建设的模式,不同程度存在建设管理水平低、管理责任不明、投资效益差、部门监管不力等问题,一些工程严重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建设,也存在较大廉政风险。《办法》的出台,对于提升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和管理的专业化水平,提高综合效益,防范各类风险,将集中建设管理纳入法治轨道具有重要意义。

为着力解决集中建设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办法》规定县级以上政府确定实施单位。使用单位负责提出项目使用需求,办理项目建议书等前期相关手续;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建设,落实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工期进度、投资控制等管理责任。

《办法》在严格控制概算等方面明确了具体要求,规定项目建设资金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时筹措并拨付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江苏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戴民辉表示,实施集中建设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资金主要是财政性资金,财政部门会对工程的财务活动实施全过程管理和监督。

江苏早在2017年就率先在全国开展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的创新探索和实践。2019年以来,全省实施集中建设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达3114个,总建筑面积1.26亿平方米,总投资8474亿元。已交付项目中,未出现“三超”现象,平均节资率达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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