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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让产业工人“增技又增收”

来源:本网稿件作者:时间:2023-04-24

技能人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

浙江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持续深化技能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改革,浙江省委人才办、省人社厅、省发展改革委等12部门联合印发《高质量打造“浙派工匠”金名片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行动计划(2022—2025年)》,制定涵盖900个职业的浙派工匠目录,健全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技能人才全方位、全链条培育体系,让越来越多的劳动者“增技又增收”,为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

截至2022年底,浙江省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195万人,占全部就业人员的比重超过30%。其中,高技能人才395.2万人,占技能人才的比重超过33%;产业工人月平均工资超7000元。

实施技工教育提质增量行动

筑牢技能人才培养主阵地

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培育浙江工匠的源头环节,印发《关于实施技工教育提质增量行动的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院校布局、建设标准和专业结构,在资金支持、人员编制、社会资本参与等长期困扰技工教育发展的关键问题上大胆改革突破,优化技工教育发展环境。遴选建设10所在全国有影响力的一流技师学院和69个适应产业发展需求的高水平专业群,有序推进工学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构建山区海岛县技工教育协同帮扶机制,省级财政每年投入2.98亿元,地方投入配套资金173亿元,着力打造具有国际视野、对标世界一流、产教融合紧密的技能人才培育高地。制定出台浙江省技工院校专业建设、教材、师资培训、研究、教学、学籍、学生资助等7个管理办法,进一步夯实技工教育发展基础。为解决教师编制短缺问题,出台《浙江省省属公办技师学院机构编制管理标准》,在6家省属技师学院实施报备员额制管理,增加编制1600余个。

精准高效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拓宽技能人才培养主渠道

实施“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聚焦数字经济、先进制造业等重点产业,农村转移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以及山区海岛县等重点地区和新业态新职业,大规模多层次精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构建党委人才办指导、人社部门牵头、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的大培训工作格局,发挥政策叠加效应,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将“技能人才”要素纳入涉企政策评价指标体系,深化非公企业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强化企业技能人才培养主体地位,激发企业培养技能人才积极性。将所有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资源向高校、职业院校开放共享,鼓励学生在校取证并领取培训补贴,拓宽技能人才培养路径。2022年度,浙江全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24.8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99.8万人,新增高技能人才41.2万人,分别完成全年任务数的150%、249%和206%。

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评价激励体系

挥好技能人才培养指挥棒

出台《关于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的意见》,以及技能人才评价机构管理、职业技能标准开发、技能人才评价题库资源、评价专家和评价监督等5个配套管理办法,改革完善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搭建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四梁八柱”。在15家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新八级”制度试点,遴选产生全省首批3名首席技师和26名特级技师,打破技能工人成长“天花板”。截至2022年底,浙江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备案6570家,其中用人单位6157家,用人单位备案数、社评组织遴选数、等级认定发证数均处于全国前列。此外,以省政府名义设立“新时代浙派工匠”表彰项目,进一步提高技能人才政治待遇,努力营造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的社会氛围。

(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司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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