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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评价工作启动

来源:本网专稿作者:时间:2021-09-01

各省(区、市)推荐企业技术中心不超过4家

本网讯 记者付朝欢报道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日前印发通知,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第28批)认定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

通知提出,请各地发改委会同同级科技、财政、海关、税务等部门,做好2021年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推荐工作,组织申请企业编写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进行审核。在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前提下,将优先考虑符合《绿色产业指导目录》的企业。

通知明确,每个省(区、市)推荐企业技术中心不超过4家。符合下列3类条件之一的省(区、市),可增加2个推荐名额: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所在地方;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特色优势明显、技术创新能力较强、产业基础雄厚的地方;在推动“双创”政策落地等方面大胆探索、勇于尝试、成效明显的区域“双创”示范基地。

此外,通知还明确了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相关事宜。请各地发改委组织本地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做好评价材料的填报工作,并对评价材料和减免税情况表汇总审核确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分中心独立参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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