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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公布2020年我省籼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农业发展银行,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财政金融局、农业农村局、农业发展银行: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公布2020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290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2020年我省籼稻谷最低收购价格为每50公斤早籼稻(三等,下同)121元、中晚籼稻127元,请各地遵照执行。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福建省分行

2020年4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编辑:福建价格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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