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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改委等部门通知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

改革网讯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会同各有关部委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开展全面修订,形成并印发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为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经福建省政府研究同意,福建省发改委、省商务厅日前发出通知,对相关工作提出要求。

  一、认真做好清单落地实施工作

  对清单中许可准入类事项由省级及以下相关部门审批的,各级各部门要按照“马上就办”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管理方式,严格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正确高效地履行职责。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市场准入规范管理,区分不同准入类型采取不同举措。对清单所列禁止准入事项,严格禁止市场主体进入,不得办理有关手续;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不得违规另设市场准入行政审批。涉及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的措施,需尽快按法定程序提请办理。要研究清单事项与现有行政审批流程相衔接的机制,避免出现清单事项和实际审批“两张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直接衔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政府核准的投资目录》最新版,福建省对两个目录有细化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

  严禁各地各部门自行发布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福建省在涉及行业性、领域性、区域性等方面需要用负面清单管理思路或管理模式出台相关措施的,跟国家公布清单有不同的举措,应按程序申请纳入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列为地方性许可措施,作为补充。

  三、加快完善清单信息公开机制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信息完善和公开工作,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梳理清单所列措施的管理权限、审批流程、办理条件等,为实现清单事项“一目了然、一网通办”打好基础,不断提升市场准入政策透明度和清单使用便捷性。

  四、持续推动放宽市场准入门槛

  按照负面清单“一年一修、动态调整”的要求,结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调整、法规修订等情况,以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为重点和突破口,继续深入梳理研究有关市场准入事项。要多渠道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等意见,及时发现并推动破除各种形式的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五、深化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

  自贸试验区福州、厦门、平潭三个片区要围绕清单中许可准入类事项,结合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增强企业获得感。支持和鼓励三个片区结合实际、先行先试,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采取更大力度的改革举措。

  六、健全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

  各级各部门要持续跟踪关注清单实施情况,认真研究解决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建议特别是对清单的调整建议,报送福建省发改委、省商务厅。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准入机制、审批机制、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社会信用体系和激励惩戒机制、商事登记制度等,协同高效推进市场准入制度改革。

  七、强化清单实施保障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充分发挥各级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联席会议协调机制的作用,细化责任分工,加强统筹协调,研究完善配套措施。各牵头单位要积极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在市场准入管理方面落地实施的具体操作途径,确保清单内的事项管得住、管得好、管得有效率,清单以外的事项松开手、放到位、不失控。要结合实际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相关审批事项执行情况的跟踪监测、自评估和调整完善工作。做好对负面清单制度的宣传解读和培训工作,确保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稳妥有序实施。

  福建省发改委、商务厅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福建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强对制度实施情况的协调指导、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及时回应解决有关问题,实施过程中的重大情况和重要问题及时向福建省委、省政府报告。

编辑:福建价格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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