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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所需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标准执行零收费的通知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救治保障工作,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鼓励企业尽快恢复生产防控疫情所需的防护用品,经研究,在我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内,对我省申请人按照国家标准生产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医用防护服、红外(线)测温设备、呼吸麻醉设备配套附件所涉及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首次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其注册收费标准一律执行零收费。

在此期间,若国家出台新的减免收费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2020年2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编辑:福建价格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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