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救治保障工作,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鼓励企业尽快恢复生产防控疫情所需的防护用品,经研究,在我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内,对我省申请人按照国家标准生产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医用防护服、红外(线)测温设备、呼吸麻醉设备配套附件所涉及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首次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其注册收费标准一律执行零收费。
在此期间,若国家出台新的减免收费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2020年2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编辑:福建价格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