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个人征信制度 夯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础

2018-05-29 11:01:56 来源:本网专稿 

英凡研究院研究员刘新海:

个人征信可以推动先进技术发展


我国经济发展快速,现阶段处于互联网经济时代、大数据时代,消费金融和消费经济发展迅猛,但作为基础设施的个人征信服务跟不上,以金融领域的征信服务为例,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是基本金融服务比较落后。当前金融领域的信贷服务还达不到全覆盖,很难提供很好的征信服务。所以目前表层的征信需求服务比较大,比如说身份验证、防欺诈、申请信用评分等,而更加深入和全面的征信服务需求还不是非常旺盛。

二是个人征信服务缺乏基于本土化的创新。国外发达国家征信业有上百年的积累,而且国外征信机构都是拥有新技术,更新也非常快。国外先进的征信产品和服务直接搬到国内是不现实的,需要做大量的本土化工作。同时国内互联网经济发达,有更加丰富的消费场景,因此个人征信服务需要创新。在信用服务这个领域,其实近年来最大的创新之一就是支付宝,采用第三方担保,本质上就是一种信用增信模式,这是一个结合本土化非常简单的信用服务创新。创新需要土壤,需要时间的积累,中国个人征信业未来有赖于基于本土化的创新。

此外,市场化力量如果太弱,对征信行业的发展是不利的。以个人征信为例,个人征信是一个半公共产品,半公共产品需要把市场力量、政府力量充分利用起来,美国之所以做得很好,是因为它的三大征信机构全是上市公司。保持市场的活力,政府会对征信行业划定边界、进行监管、制定游戏规则,而且处罚力度非常大,起到了保护消费者隐私和维护公平正义的作用。中国现在有活跃的市场,但是如何给未来的个人征信行业找到一个平衡点,是需要继续探讨的。

[责任编辑:张海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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