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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事法院:创新海事司法服务体系 精准保障海洋新质生产力发展

来源:改革网作者:厦门市委改革办时间:2026-04-09

改革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好海洋强国战略部署,厦门海事法院立足司法职能,主动适应海洋新质生产力“技术新、步调快、价值高”的特点,紧紧围绕“填补法律空白、完善权益保障、规避技术风险”目标,构建“缩短距离问需、务实研判破题、焕新共治赋能”的“短实新”司法服务体系,打造“海法心连新”司法服务品牌,从“被动纠纷裁决者”转化为“主动服务保障者”,有效提升海洋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海洋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创新问题导向机制,缩短司法服务距离

针对海洋新质领域企业倾向于将新问题“内部消化”,导致风险隐患不见诸诉讼、司法服务难以精准触达的痛点,转变工作思路,主动前移服务关口,畅通法企沟通渠道,实现供需精准对接。

打造服务品牌。依托厦门国际海洋周、海丝中央法务区等平台,创新推出全国首个海洋新质生产力司法服务品牌“海法心连新”,以实践中多发的纠纷为导向,首次明确界定“海洋新质生产力”概念范围并圈定海上新能源(包括风电、光伏、储能等)、现代化捕捞养殖、跨境电商、海洋文旅、新型海洋装备建造、新型特种货物运输(包括新能源电池、生物医药制品等)、航运金融七大重点行业,推动相关工作系统化、品牌化,全面增强海事司法在社会面和行业面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品牌发布获新华网、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最高法公号等权威媒体广泛报道。

精准把脉需求。积极开展“服务保障海洋新质生产力”专项调研行动,院领导带队赴宁德时代、海辰储能、中南万象、马尾造船、福能海峡风电等重点企业,深入深海养殖平台、LNG动力船舶等一线场景,通过与企业一线业务骨干座谈、与现场工程师交流等方式,了解企业发展现状与潜在法律风险,精准把握前沿司法需求。近一年会见重点新质企业60余家(次),收集问题、反馈80余件,当场提供企业满意建议40余条,调研广度深度及问题解决效率有效提升。

畅通反馈渠道。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配合福建高院举行全国、全省人大代表海事审判专项调研会,会同相关协会、街道举办“法院开放日”“筜先锋”新兴领域党建惠企活动,主动听取企业代表意见建议。海辰储能等企业反馈对海事司法服务的认识“耳目一新”,有效拉近了法企距离,驱动法企供需信息流顺畅同步,实现了司法服务从“等案上门”到“主动问需”的转变。

创新务实研判机制,精准破解新型争议

面对海洋新质生产力发展带来的法律规则适用困境、新型权益保障空白等挑战,延伸裁判职能,注重通过理念、机制、规则创新,切实以新思路精准破解新争议、以新机制精准应对新情况、以新规则精准对接新需求,为行业创新发展提供明确规则指引和有力法治支撑。

以新裁判思路鼓励发展创新。紧扣新质案件争议中技术发展超前、风险分担复杂、合规边界模糊的特征,敏锐甄别新质生产力纠纷与传统类案中的不同点,突破传统审判思路,树立“鼓励交易、鼓励创新、鼓励共赢”的价值导向。在一起新型深远海养殖平台建造纠纷中,创新认定合同兼具技术开发合同性质,判决损失共担,为建造方挽回损失500余万元,有效实现风险分摊。在一起海上风电工程非法占海行政处罚纠纷中,避免36.9亿元投资损失,该案被载入福建高院工作报告,彰显了保护重大创新投资的价值取向。

以新审判机制保障专业裁决。快速回应技术发展对司法实践的影响,全国首创“新质技术调查官”机制,聘请技术专家参与查明新质技术事实。针对个案中发现诉讼参与人使用AI辅助生成证据材料不够规范的情形,全国首发《诉讼参与人使用人工智能指引》,推动人工智能与司法工作“稳慎融合”,工作机制获评海丝中央法务区2025年度十大成果,相关法律文书被国际权威法律出版机构Informa UK plc发行的报告收录。创新发出全国海事法院首份“保密令”,设置保密主体、方式、用途、处罚四重保护机制,有效提升了审判专业化、科学化水平,破解企业维权困境。

以新解纷规则对接国际标准。敏锐把握新业态对灵活高效解纷的需求,紧抓新《仲裁法》首次规定特别仲裁的有利契机,成功审结全国首批确认特别仲裁条款效力案件,联合厦门自贸委、海事局等单位发布全国首个海事专门领域《海丝海事争议特别仲裁规则》,创新“班轮扣押预告”模式,实现保障权益与维护航运秩序“双赢”。规则创新为新质企业拓宽了解纷路径,以仲裁友好型司法环境助力厦门打造国际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

创新协同联动机制,焕新行业治理生态

创新治理理念,通过凝聚治理力量、培育企业自治能力,积极编织“大治理”格局,丰富司法供给的“法律工具箱”,将“授之于鱼”升级为“授之于渔”,有效突破传统普法瓶颈,赋予企业搏击风浪、自主前行的法律风险防范力量,为海洋新质生产力蓬勃发展培育扎实的风控内功和优良生态。

构建高效多元解纷体系。打造“地域+行业”双网格多元纠纷化解体系,推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际海事纠纷诉调对接中心、福建省涉台海事纠纷解决中心等平台实质化运作,指导支持全省首家商事调解行业自律组织成立。通过多元路径衔接整合解纷力量,有效将涉新质生产力纠纷的解纷周期从最长1年降至最低1天,近2年累计挽回损失及节约诉讼成本超2亿元,该体系获评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典型案例,获最高院涉外审判公众号等权威媒体报道。

优化创新友好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司法参与社会治理职能,综合运用立法建议、司法建议、工作建议、行政监督等手段及时反映行业新型诉求,全力配合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制定颁布《关于司法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决定》,发出关于助力跨境电商新业态发展和关于涉风电占海行政处罚的司法建议,获省自然资源厅、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肯定并向全省推广,获评福建法院优秀司法建议。定期召开涉海行政单位联席会议,引导行政管理“有为有度”。积极就邮轮经济、丝路海运、海铁联运等新业态发展建言献策,共建跨域司法协作机制。

提升企业风险防控能力。针对新质企业“走出去”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将普法工作纵向下沉、横向拓展,近一年发布司法服务保障海洋新质生产力典型案例6件、司法指引3项,多件案例文书获评全国全省典型案例或被Springer等国际知名学术出版社收录。首创“新蓝法治会客厅”跨界法治大服务平台,创新“法院+企业+专业力量”模式,覆盖企事业单位逾百家。首次以普法展位形式进驻厦门国际海洋周展会,主动靠前服务,指导发布《集装箱式锂电池储能系统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范本》等法律文书,填补行业空白,助力企业提升内功、行稳致远。(厦门市委改革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