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管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原首页 > 发改风向标

河南一地发布公积金重要调整

来源:鹤壁市住房公积金作者:时间:2025-12-02

鹤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新增缴存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详情如下:

各管理部、各缴存单位: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鹤壁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规定,“缴存基数最低不应低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豫政〔2025〕25号)文件要求,自2025年12月1日起,对鹤壁市新增开户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下限标准进行调整。一类行政区域市区及各辖区的最低缴存基数为2350元,二类行政区域浚县、淇县的最低缴存基数为2150元。


鹤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1日

鹤壁此前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支持住房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豫建房〔2025〕181号)及《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弹性退休制度下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豫建金〔2025〕75号)文件精神,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批准,现将鹤壁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如下:

一、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一)购买首套住房并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双方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75万元;单方正常连续缴存最高贷款额度为65万元。

(二)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双方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单方正常连续缴存最高贷款额度为55万元。

(三)多子女家庭或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双方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90万元;单方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78万元。若同时符合以上两项条件,贷款额度不重复叠加享受,仍按此标准执行。

温馨提示:借款人实际可申请贷款额度,需根据《鹤壁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规定,按购房总价、可贷款年限、偿还能力等因素实际核算为准。

二、落实弹性退休政策

法定退休年龄将统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渐进式延迟的规定核定,渐进式增加贷款年限,最长贷款年限为30年。

温馨提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贷款年龄为法定退休年龄再延长5年。如借款人按渐进式退休规定为61岁退休的,最长贷款年龄可贷至66岁,62岁退休的,最长贷款年龄可贷至67岁,以此类推。缴存人实际退休年龄与法定退休年龄不符的,可按其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认定。

三、放宽购房提取次数

由原来的缴存人凭5年内的自住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可申请提取1次公积金,调整为可2次提取并用于所购住房装修。累计提取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总额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

温馨提示:购房首次提取以商品房备案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的购房时间为准;同一套房购房2次提取以首次已办理的购房时间为准。

执行时间: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