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用

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精准区分“失信”与“失能”强化信用修复

来源:中国网作者:时间:2025-07-25

中国网7月25日讯(记者张艳玲)7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九个严格区分失信、失能被执行人强化信用修复的典型案例,旨在进一步指导全国法院精准开展相关工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24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积极推动“失信”与“失能”分类管理。一方面,严厉打击严重失信行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失能”人员排忧解难,助力“诚实而不幸”的被执行人摆脱债务困境,回归正常生活。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法院新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45.7万人次,同比下降23.4%;282.1万人次通过信用修复重返市场,同比增长35.4%,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数十年来首次出现下降。

自2013年10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以来,截至2025年6月30日,已有1710万人次因信用惩戒和限制消费的压力,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然而,当前被执行人规避、逃避、抗拒执行等问题依旧突出,人民法院执行力度仍需持续加强。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呈现出三大显著特点:

精准甄别,严格区分“失信”与“失能”

人民法院严格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在决定是否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时,深入分析案件详情,核实未履行义务的原因,综合判断被执行人是否存在失信情形。杜绝不加区分的机械执法,避免将“失能”但无“失信”行为的被执行人错误纳入失信名单。在蒋某忠等与黎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案中,法院查明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但因生活陷入困境而客观上无履行能力,属于“失能”情形。最终,法院通过执行和解与司法救助,实现了案结事了,让执行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纾困解难,助力“失能”人员重生

对于有发展前景但暂时陷入困境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积极适用失信惩戒宽限期制度,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给予一至三个月的宽限期。这样既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权益,又最大程度减少对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影响,促使被执行人从拒不履行转变为积极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并履行义务。在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某汽车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福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龙岩某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案等多起案件中,法院采用“活封活扣”、给予宽限期等措施,使陷入资金流动性危机的被执行人得以继续生产经营,同时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实现了多方共赢。

严惩不贷,坚决打击恶意失信行为

针对实践中诸如故意隐匿行踪、另行注册公司逃避责任、变更法定代表人规避执行、大肆高消费以及暴力抗拒执行等恶意失信行为,人民法院坚决加大打击力度。在陈某与狄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中,狄某某以身患癌症需治疗为由申请解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措施,执行法院依法临时解除后,其却利用机会前往香港、澳门等地消费、赌博。执行法院发现后移送线索,公安机关迅速对其控制,并依法追究其拒执行为的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将持续指导各地法院严格规范公正适用失信惩戒制度,聚焦打击少数规避、逃避、抗拒执行行为,实现依法履职与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的有机统一,让司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友情链接
欢迎关注改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