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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之光照耀美丽鹤城——鹤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回眸

来源:鹤壁日报作者:时间:2025-07-09

法者,治之端也。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推动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发挥着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保障作用。近年来,鹤壁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锚定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目标,全方位施策、多角度发力,全力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跃上新台阶。连续五年获评法治河南建设优秀省辖市,成功创建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新‘五位一体’服务机制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项目被中央依法治国办命名为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扛牢主体责任

把牢法治政府方向

强化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对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及时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着力解决体制机制方面的关键问题,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实保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出台《鹤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明确了8个方面、26项重点任务和112项具体举措,为鹤壁法治政府建设精心绘制了清晰蓝图。出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推动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创新实行“述法+”模式,实现“述法+点评+测评+督导”有机融合和市县乡三级党政班子述法全覆盖,纵向覆盖“关键少数”、横向涵盖各行业部门,并在全省率先推动医疗、教育、国资等重点领域述法全面铺开,将法治建设责任传导至“神经末梢”。

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持续强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导、各部门协同发力的法治政府保障体系,出台法治政府建设要点、法治社会建设要点、守法普法工作要点、法治领域改革举措“三要点一举措”,为法治鹤壁建设制定了详细的“施工图”;充分用好季度联席会议、报告评议、述法评议、督查调研、考核激励5个关键抓手,持续提升依法行政人民满意度、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构建了“1451”推进机制,有力推动法治政府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创新“三级观测、五员联动”法治观察工作机制,进一步延伸依法治市触角,及时发现、妥善处置法治领域突出问题,相关经验做法在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简报刊登推广。

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中心组学法、领导班子集体学法等制度,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律素养。2021年以来,市委常委会、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市政府常务会集体学法32次,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和讲座48期。将法治能力纳入干部考核体系,推动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常态化,加大抽考统考力度,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水平;通过绩效考核、专题述法、年度报告等方式,推动广大干部自觉厉行法治、深入践行法治。

优化政府职责

完善依法行政体系

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探索“强、建、小、重、聚”立法模式,落实“1543”立法工作机制,制定立法协商工作规则,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立法全过程。实行人大和政府“双组长”负责制,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广泛征集民意,为法治政府建设筑牢坚实制度根基。以“小切口”解决“大民生”,全省首部民营企业权益保护地方性法规《鹤壁市民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首部市域治理地方性法规《鹤壁市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条例》相继颁布实施,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领域,制定地方性法规17部,有效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良法促进善治。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和审核备案工作。2021年以来,累计审核政府议题、文件1926件,出具审核意见672份,审查各县区、部门报备文件290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定制发程序,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及时率、审核通过率均达100%。

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出台《鹤壁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7个配套制度文件,构建起科学的决策运管模式。组织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参与合法性审查,提供专业法律意见,确保决策合法合规。加强行政决策后评估,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和专家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对不适应社会发展、不符合上位法规定的内容,及时进行修改完善,持续推动地方性法规的“立改废释”。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专家和律师参与的市县乡三级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体系,累计使用法律顾问8930人次,召开各类立法会议107次,通过多种渠道收集意见建议1954条,推动法律顾问制度从“有形覆盖”向“有效作为”转变。

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将“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和年度考评,全市行政执法单位执法公示率、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率均达100%。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行政裁量权公开及使用情况监督,制定公布裁量基准29项。创新服务型行政执法,在全省率先出台《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实施方案》《全面推进行政调解“三个融入”工作的实施意见》《行政指导融入行政处罚制度“望闻问切”工作法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制度文件,推动服务与管理有机结合,让行政相对人对“服务型”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创新工作现场交流会在鹤壁召开,我市在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比武中荣获第一名,为唯一荣获一等奖的省辖市。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持续加强乡镇执法队伍建设,精心编写《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手册》,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打造实用的工作指南。

提升监督效能

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面推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在全省率先完成《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印发工作,公布行政许可事项363项,覆盖市县乡三级。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机制,调整37个部门行政职权事项4620项。强化政务服务效能,推进简政放权,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建成全省首家5G智慧政务大厅,创新“视频办”模式。优化公共服务,推行“一门、一窗、一网、一次”模式,市级“最多跑一次”“一次都不跑”事项占比分别达97.58%、97.01%,219个事项实现跨省通办,800个事项实现跨市通办。“鹤立办”上线高频便民服务事项192个,荣获中国信息化数字政务创新奖、政府数字化建设卓越实践成果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全省率先出台《鹤壁市民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鹤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激励与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系列制度文件,完善安商护商“1+26”政策体系,实行“三单两函一表一通报”和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细化营商环境综合配套改革任务和举措。创新建立“五位一体”服务企业机制,出台全国首个《“五位一体”企业服务规范》地方标准,获评“省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经验做法被国务院通报表扬。营商环境评价连续五年全省优秀,企业权益保护指标评价连续两年全省第一,获评全省营商环境企业服务创新示范市,成功创建2024年全国营商环境十佳城市。

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印发《关于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改进行政执法服务当前重点经济工作的指导意见》,编制行政执法免予处罚等事项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2021年以来,各级各部门适用“四张清单”作出各类处罚减免决定,累计为企业减免3501.15万元。创新“四着力+五连环”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法,推动行政执法监督从“治已病”向“治未病”转变,有效提升了监督效能。推动多种监督方式形成合力,率先出台相关实施意见,依法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建议、提案办理满意率达100%,相关做法获省人大、省政协领导批示肯定。自觉接受司法机关监督,通过“12345”热线、市长信箱等多渠道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建立“12345”热线市直负责人轮值接听机制,推动政策与民生需求精准对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健全制度,优化流程,2021年以来,累计公开政务信息15.2万余条。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出台《鹤壁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备案管理办法》,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建立备案、通报、约谈机制,压实主体责任,让“告官能见官”“出庭又出声”成为常态。

健全法治政府建设保障体系。加快信息化平台建设,依托多种途径公开行政执法信息,累计公示信息14.3万条。在“信用鹤壁”网站开设政务承诺专栏,公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44项、承诺信息170余条。强力推进信用政府建设,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十四五”规划、政府工作报告等,将信用查询和联合奖惩接口嵌入多系统,推动数据共享,累计共享数据587万条。建立“承诺—践诺”监管闭环,归集承诺信息25.1万条。在22个重点行业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开展联合奖惩。高效办理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和信用修复,44家高频失信主体完成治理,为505家失信企业修复记录1411条。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归集信用信息481万条,实现多领域全覆盖。依托“信易贷”平台开展企业贷款专项服务,注册用户超4万家,授信金额约299亿元,“企业贷款一件事”案例入选全国优秀案例,成功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部门协作联动机制,积极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建成智慧市场监管平台,涵盖九大模块,汇聚12类数据,开展差异化监管检查4571次。

坚持强基固本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健全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深化人民调解,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坚持“三调联动”,畅通“四调对接”,融合六大类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构建“3+4+N”一站式社会矛盾多元调解“鹤壁模式”。建成市县乡村四级人民调解组织1116个,成立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40个、品牌调解室27个。“构建鹤壁市民营经济领域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沟通协调‘2+N’联席会议工作机制”获得“2023民营企业产权司法保护协同创新百佳实践”奖,化解医疗纠纷“三化工作法”被中央政法委推广,人民调解“五步解纷工作法”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深化行政复议,妥善化解行政矛盾纠纷,创新推行“说理式”复议,巩固“1+5+N”化解机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位居全省第一,行政复议案件法定期限内办结率100%、终审实质性胜诉率100%,为全省唯一实现该成绩的省辖市,2起案件分别入选首届全国优秀行政复议文书、全国十大行政复议典型案例。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提档升级涵盖实体、热线、网络三大法律服务平台,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三横四纵”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将公共法律服务机构融入“综合体”,毗邻群众运动健身圈、融入社区生活圈,让群众获得法律服务更加便捷高效。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现场观摩会在鹤壁召开,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被表彰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市法律援助中心被表彰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深化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深入组织实施“八五”普法,创新开展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上前线”“志愿普法基层行·法治教育进万家”等“零距离”精准普法活动,开展系列基层普法宣传活动6.8万余场次、群众性法治文艺活动558场次,引导群众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实施村居“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累计培训2.2万余人次,服务群众220万人次。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持续推动南水北调法治文化带和浚县大运河法治文化带建设,建成法治公园、法治广场等法治教育基地56个,法治长廊、法治橱窗等各类法治文化阵地1620个(处)。省级以上普法先进县区占比80%,市司法局等3家单位获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称号。

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制定《鹤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健全“1+48”应急预案体系,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坚实制度保障。印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各成员单位制定子方案,形成全市治本攻坚“1+33+N”整体框架。健全市县乡村四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成立应急救援队伍1309支,共计35710人。不断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组织应急预案培训56场,召开风险研判会116次,发布预警提示320期,发送防灾减灾短信1.95亿条。化解基层风险隐患“2346”工作典型做法被应急管理部评为应急管理地方实践“良好案例”。

一项项条例出台,一条条措施实施,一件件事项落实,成为我市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生动实践。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坚定信心,凝心聚力,铆足干劲,笃行致远,向着建成新时代法治政府的宏伟目标奋力前行,谱写法治鹤壁建设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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