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专稿作者:时间:2024-12-02
□本报记者程晖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外发布,从支持数字贸易细分领域和经营主体发展、推进数字贸易制度型开放、完善数字贸易治理体系、强化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18项具体举措。
2023年,我国成为引领全球数字技术创新与贸易增长的重要增长极。商务部《中国数字贸易发展报告2024》显示,2023年,我国数字贸易快速发展,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进出口规模达2.72万亿元,同比增长8.5%;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达2.37万亿元,同比增长15.3%,规模和增速再创历史新高。2024年上半年,我国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1.42万亿元,同比增长3.7%;跨境电商进出口1.22万亿元,同比增长10.5%。我国已成为全球数字贸易最具发展活力的地区之一。
《意见》的出台有何深意?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周密表示,数字贸易顺应了世界贸易发展的趋势,正成为新的贸易增长点。《意见》的出台将有力促进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也将在新的阶段为加快建设数字中国、贸易强国作出更大贡献。
着眼制度创新和对外开放
对于我国数字贸易的发展目标,《意见》提出,到2029年,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规模稳中有增,占我国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提高到45%以上;数字贸易基础设施布局进一步完善,适应数字贸易发展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数字领域对外开放水平大幅提高,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对接全面加强。
到2035年,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规模占我国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提高到50%以上;有序、安全、高效的数字贸易治理体系全面建立,制度型开放水平全面提高。
从具体措施来看,“开放”是关键词。《意见》围绕“推进数字贸易制度型开放”“完善数字贸易治理体系”方面提出了放宽数字领域市场准入、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积极参与数字贸易国际规则制定等具体细化措施。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王一鸣说,我国数字贸易发展迅猛但提升空间仍然很大,数字贸易国际规则制定的话语权有待提升。面对全球数字贸易规则加快构建的新形势,要坚持以高水平开放引领数字贸易创新发展,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规则,推进数字贸易的业态创新、模式创新和制度创新,培育和增强数字贸易竞争新优势。
周密认为,在当前形势下,《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数字贸易发展的主要目标方向,为新阶段我国数字贸易的发展提供了指引。从技术发展来看,促进数字贸易发展,是将贸易发展与技术更好地结合起来,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从而塑造对外贸易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
鼓励电商平台、经营者、配套服务商等做大做强
在支持数字贸易细分领域和经营主体发展方面,《意见》提出,鼓励电商平台、经营者、配套服务商等各类主体做大做强,加快打造品牌。支持数字平台企业有序发展,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发挥积极作用。
具体来看,包括积极发展数字产品贸易,加强数字应用场景和模式创新,提升数字内容制作质量和水平;持续优化数字服务贸易,促进数字金融、在线教育、远程医疗、数字化交付的专业服务等数字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等;大力发展数字技术贸易,加强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加快发展通信、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卫星导航等领域对外贸易;推动数字订购贸易高质量发展和培育壮大数字贸易经营主体等。
业内人士表示,近年来,我国头部企业探索出算力驱动、用户生成、数据高效利用的新型数字服务形态,在国际市场显示出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意见》释放出积极信号,支持数字贸易细分领域和经营主体巩固发挥优势、继续创新发展,发挥更多积极带动作用。
王一鸣说,展望未来,我国发展数字贸易具有诸多有利条件。数字经济规模巨大,拥有海量数据资源,数字基础设施完备,尤其是新一代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突飞猛进,已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的移动宽带和光纤网络,加之数字应用场景丰富,为发展数字贸易提供了广阔空间。
放宽数字领域市场准入
面对未来全球化新趋势,数字贸易发展的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我国必须促进数字贸易发展合力,破除一些制度性障碍,积极推进数字领域高水平对外开放,拓展深化数字贸易国际合作,推动我国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
《意见》指出,在放宽数字领域市场准入方面,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推动电信、互联网、文化等领域有序扩大开放,鼓励外商扩大数字领域投资。深入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提高数字贸易领域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投资运营便利化水平。在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方面,健全数据出境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相关机制程序,规范有序开展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在保障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建立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促进数据跨境有序流动。
在完善数字贸易治理体系上,积极参与数字贸易国际规则制定。积极参与世界贸易组织、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等多双边和区域数字贸易相关规则制定,营造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数字发展环境。深化数字贸易国际合作,推动建立数字领域国际合作机制,加快构建数字信任体系,加强数字领域安全治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