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中央部委

八部门发文加快先进绿色技术推广应用

来源:本网专稿作者:时间:2024-06-24

本报讯 记者甄敬怡报道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8部门对外发布关于组织推荐绿色技术的通知,组织开展《绿色技术推广目录(2024年版)》(以下简称《推广目录》)遴选发布工作,促进重点行业绿色技术创新推广,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通知明确,本次推荐技术应为节能降碳产业、环境保护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生态保护修复和利用、基础设施绿色升级领域的相关技术,具体分类参见《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同时,推荐技术应成熟可靠,具有良好的经济适用性,在国内已有至少两个应用实例并已应用1年以上。此外,技术持有单位应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无违法违规记录、未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推荐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以专利证书为准),并获得了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技术评估报告。

通知指出,国务院国资委、各省级发展改革委作为技术汇总推荐单位,指导技术持有单位规范填写绿色技术申报表、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国务院国资委对中央企业申报的绿色技术进行初审,各省级发展改革委会同本级科技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能源主管部门对技术持有单位申报的绿色技术进行初审。2024年7月31日前,各技术汇总推荐单位将申报表、汇总表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需要指出的是,通知要求,各省级发展改革委推荐的绿色技术不得超过6项,每个中央企业向国务院国资委报送的绿色技术不得超过2项。

在成果应用方面,通知提出,对于列入《推广目录》的绿色技术,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全国生态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环境日等,组织开展技术路演等活动,加大宣传推广力度。鼓励各有关部门、各行业协会和中央企业积极推动《推广目录》内绿色技术推广应用。对符合条件的、应用《推广目录》内绿色技术进行升级改造的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将予以积极支持。鼓励金融机构通过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碳减排支持工具等,加强对《推广目录》内绿色技术的融资支持。

友情链接
欢迎关注改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