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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让企业更愿意,也更善于通过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

来源:本网专稿作者:时间:2024-06-21

□本报记者田新元

日前,司法部举行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司法部行政复议与应诉局局长周院生、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副司长于文涛、全国工商联法律服务部副部长李强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于文涛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作为宏观管理和经济综合协调部门,对于相关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既是促进发展改革领域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也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重要抓手,有利于推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加快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等一系列政策举措落地见效。

出台18项具体措施

日前,司法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工商联共同出台了《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方案》。此次专项行动于2024年6月至12月开展,努力为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周院生介绍,这次专项行动推出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的5个方面18项具体措施。

一是畅通涉企行政复议申请渠道。比如,在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平台开通企业申请行政复议专用通道,开展涉企宣传等。让企业更愿意,也更善于通过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

二是做实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比如,加大涉企行政复议的案件调解、和解力度,邀请工商联、商会等共同做实行政复议案前、案中调解等。

三是加大对涉企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比如,依法审理企业对罚款不服的行政复议案件,纠正小错重罚、以罚代管、以罚增收等突出问题,加大对政务失信监督力度等。同时,要求各省级政府行政复议机构选取1~3件重大涉企行政复议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四是发挥行政复议预防涉企行政争议的作用。比如,对行政复议办案中发现的涉企共性执法问题及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加强行政复议类案规范;建立助企防范行政争议机制,制定发布企业内部管理风险点提示单等,促进企业合规经营。

五是强化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的跟踪问效。比如,建立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回访工作机制等。专项行动期间,对将近五年内的涉企行政复议决定书、意见书、调解书的履行情况作全面梳理,建立台账,逐案督促履行到位。

据悉,去年全国各级行政复议机构新收的案件是38.5万件,同比增长了42.7%,办结了35.2万件。行政复议案件的数量去年首次超过了行政诉讼。经过行政复议后,有27万件案件没有再进入诉讼程序。案结事了率达到了76.8%,同比提高了10个百分点,群众对行政复议的满意度有较大提升,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开始显现。

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于文涛表示,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强诉源治理、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打造行政争议解决的闭环机制,充分保障各类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具体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相关的工作。

首先,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对于行政复议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制度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同时,针对经营主体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一方面完善涉企政策的宣传解读和执行监督,建立涉企政策信息集中公开和推送制度,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政策宣传解读体系。另一方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答复制度和指引,持续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质量和效率。“针对经营主体反映的有关领域制度保障不完善等问题,通过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等方式,提示有关方面来加强法治研究,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体系,扎紧制度的笼子。”于文涛说。

其次,加强各类争议解决途径的协调衔接。对于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过程中反映的行政监管的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及时将线索转交有关部门进行办理。同时,积极与司法机关交流沟通,在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法律标准方面形成一系列共识,来保障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

再次,加强沟通调解力度。在办案过程中,积极与复议当事人进行沟通,认真听取各方的意见、建议,充分保障申请人阅卷等相关权利,推动作出行政行为的单位、司局与服务申请人加强沟通,了解经营主体实际诉求,化解各类行政争议。

于文涛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与司法部、全国工商联一道,积极落实专项行动方案的各项要求,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效能,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加快形成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依法积极稳妥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将组织发展改革系统配合各级行政复议机构,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大力度做好与经营主体的沟通、调解工作,推动争议的实质化解。

二是完善涉企政策的制定机制。将加强新出台政策与宏观政策趋向一致性评估。同时,立足发展改革部门的职能,认真研究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各类影响企业健康发展的共性问题,不断完善涉企政策,以务实举措为企业解难题,助力企业稳预期、提信心、促发展。

三是推动健全多元纠纷的解决机制。推动建立规范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线索部门共享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经营主体反映的共性问题和诉求,推动健全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鼓励优先采取行政复议等非诉讼的方式来化解矛盾纠纷,为经营主体提供低成本、多样化、一站式的纠纷解决方式。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及时跟踪总结经验,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行政复议便企、利企措施及时上升为长效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通过行政复议发现经济发展中的堵点、痛点问题,推动完善相关制度举措,深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推动成立各类商会调解组织

“去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简称“民营经济31条”),明确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对工商联履行职责提出了更高要求。”李强表示,目前,我国民营企业数量超过5500万家,对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的法治期待越来越高。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工商联共同开展的此次专项行动,聚焦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出系列务实举措,工商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民营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下一步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宣传好涉企政策措施。深化与司法部等部门开展的“万所联万会”机制、企业家法治素养提升、“法治体检”“法律三进”等法治载体,加强对行政复议等涉企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和精准推送,着力提高民营企业对行政复议的知晓度和认可度。

二是化解好涉企矛盾纠纷。目前,工商联所属所联系的商会超过了5万多家,建立的商会调解组织超过6000家,有企业家和商会会长、秘书长在内的调解员过万人,4年来调解了各类涉企纠纷37万件,调解成功率在68%。下一步,将继续推动成立各类商会调解组织,积极参与行政纠纷案件的案前、案中调解,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三是引导好企业合规建设。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和推动下,全国工商联、司法部等共14家单位正在协力推进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以刑事合规激励来带动企业加强合规建设。截至今年3月,全国各级检察机关适用第三方机制案件7153件,适用比例达到75%,今年前5个月,各级人民法院适用第三方机制案件比例达到了83.8%。下一步,全国工商联将会同司法部等深入推进法治民企建设,以亲清交往、合规用工、防治企业内部腐败、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内控监督机制建设等方面为重点,引导民营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共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是搭建好企业诉求反映渠道。将发挥自身优势,深入了解民营企业涉行政复议相关诉求,及时汇总新情况新问题向司法行政部门反馈,共同推动在法律框架内有效解决涉企行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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