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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善13项县域高质量发展经验获全国推广

来源:作者:时间:2024-04-08

□ 本报记者 程晖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浙江嘉善县县域高质量发展示范点建设经验清单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浙江省有关方面系统梳理总结嘉善推进县域高质量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浙江嘉善县域高质量发展示范点建设经验清单,供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参考借鉴。

县域的发展和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一环。2013年2月、2017年2月、2022年9月,国家层面连续三轮制定实施嘉善示范点建设方案,指导支持嘉善在更高起点上系统谋划县域发展。嘉善县针对县域发展中经济转型、城乡融合、要素流动、社会治理等领域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难题,积极探索解决路径和可行方案,打造体制机制创新经验,为全国县域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益借鉴。作为全国唯一的县域高质量发展示范点,嘉善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科创产业联动发展、城乡融合发展、生态优势转化、高水平开放合作、社会共治共享“五个先行区”。

2013年以来,嘉善县地区生产总值从345.7亿元增长至908.1亿元、年均增速8%,近三年每年跨上一个百亿元新台阶。嘉善县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积极深化改革创新、探索高质量发展路径,为全国县域发展提供了生动范例、积累了宝贵经验。

此次公布的清单一共有13项,涉及工业“低产田”改造机制、高新技术企业分类管理服务机制、农业“标准厂房”经营模式、“飞地抱团”强村发展模式、联合化粮食生产农事服务机制、平原河网水生态保护修复机制、跨界水体联保共治机制、乡村绿色积分治理机制、接轨区域中心城市协同科技创新机制、跨区域政务服务联动机制、县镇村一体化急救体系、线上线下协同的养老服务机制、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机制等一批经验做法,充分体现新发展理念在县域的生动实践。

工业“低产田”改造机制,是对工业企业绩效开展综合评价,合理确定企业亩均效益标准,将未达标企业列入工业“低产田”名单。对“低产田”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通过转型提升、兼并重组等方式,分类别、分阶段进行改造。制定出台工业投资项目准入评价、工业厂房租赁管理等相关办法,规范工业项目准入条件,加强工业项目源头管控。建立工业“低产田”长效监管机制,依托园企数字化平台实时掌握“低产田”企业数据指标,精准指导改造提升。

高新技术企业分类管理服务机制,即制定高新技术企业储备培育管理办法,根据企业创新能力强弱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和“储备库”,开展分类辅导。建立高新技术企业数字化服务平台,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分类推送政策清单、金融服务等。制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办法,按创新投入、创新产出、研发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获得、高层次人才引育等维度建立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将企业划分为创新示范(蓝色)、稳定成长(绿色)、督促提升(黄色)“三色”分类管理,按照不同类别针对性给予相应政策、要素等支持。

农业“标准厂房”经营模式,是指镇(街道)根据农业产业分布,按照集中连片、品种相近、便于管理原则,统一规划布局农业“标准厂房”,并由镇(街道)出资成立农业发展公司进行投资建设,镇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县财政按一定比例予以补助奖励。“标准厂房”按需配建农业基础设施、农产品交易中心等,培育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运营管理服务。

“飞地抱团”强村发展模式,即由县级层面统一规划,在发展条件优越的经济开发区、特色小镇、商贸区等优势区块布局建设“飞地”,引导村集体以股份合作形式跨村跨镇“抱团”共同投资“飞地”,建设标准厂房并实行专业运营管理。县财政统筹专项资金,对重点扶持村参与“飞地抱团”项目给予财政补助、贴息贷款等支持,确保村集体可从投资项目中获得保底分红收益。

联合化粮食生产农事服务机制,是指跨村联合成立实体化农事服务中心,开展农资配送、农技推广、农田管理等业务,聘请专业人员负责管理运营。联合村所辖范围内的粮食用地统一纳入农事服务中心管理,推动农田集中连片生产,实行统一经营、统一机耕、统一种植、统一管理、统一收割、统一粮食回收、统一品牌、统一销售“八统一”。建立利益共享机制,按照农事服务中心经营运作、种植生产、产品销售等环节核算各村贡献度,并依据贡献度实行盈余差异化分红。

平原河网水生态保护修复机制,是指针对平原地带缓流型河道水生态系统稳定性较差的问题,坚持整体治水理念,在开展全域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现状调查分析基础上,编制全县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及实施方案。构建水生态分类修复体系,针对农田、村落、城镇、园区等不同区域、不同环境,因地制宜、因河施策采取岸线修复、水生植被恢复、生态湿地构建等综合措施。依托生态监测数据管理平台开展水生态监测、评价,落实河湖长制等长效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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