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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扩围调价之外仍有改革空间

来源:作者:时间:2024-03-25

□ 本报记者 程晖

据国家医保局近日消息,在河北唐山、江苏苏州、福建厦门、江西赣州、四川乐山5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内蒙古、浙江、四川3个省份将作为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省份,开展全省试点。

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为何要扩围?如何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日前,本报记者专访了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发展研究所社会治理研究室专门从事卫生健康领域研究的李琦博士。

“目前,医疗服务价格还难以发挥‘指挥棒’作用。”李琦详细分析说。一是定价标准对人的价值考虑不足。如有医疗机构反映,目前乳腺癌根治手术合计人力成本4242元,但收费标准仅1512元。不少机构提出,目前高难度手术普遍会出现“花超”现象,价格与成本倒挂现象严重。二是价格未能充分反映成本价值。我国采用政府部门成本核算方式核定医疗服务价格,具有较强的政府计划指令特征,再加上医疗服务长期受制于“以药补医”“以耗补医”的不正常偿付机制,历史基础数据严重失真,导致医疗服务价格不能充分反映真实成本,高质量、高水平机构服务定价明显偏低,不能发挥供求关系调节和优化供给质量的价格信号作用。

此前,国家医保局等部门联合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明确通过3年至5年的试点,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经验。两年多来,首批5个试点城市重点围绕医疗服务价格总量调控、分类管理、动态调整、监测评估等重要机制进行改革试点。

比如,首批试点城市赣州是最早借鉴三明医改“腾笼换鸟”思路推行公立医院改革的地市之一。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路径,赣州市政府出台了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文件,全面启动15所城市公立医院和37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通过落实补偿政策、理顺服务价格、加强医保衔接、优化分级诊疗制度等举措,推进赣州市医改全面深入。在医改过程中,赣州实施提升卫生健康服务能力三年行动,投资162亿元用于建设146个医疗卫生项目,提升了市、县、镇、村四级医疗体系的整体水平,同时也让近千万的赣州市人民群众获得了真正的实惠。

随着三明医改经验的推广和试点城市的推进,2017年和2019年,全国公立医院分别取消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实施“零差率”销售政策,从制度层面切断“以药补医”“以耗补医”渠道。国家组织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价格平均降幅50%以上,压减了流通环节灰色收入空间,群众“看病贵”负担得到减轻。

据国家医保局介绍,目前,5个试点城市已按新机制平稳实施两轮调价,分别涉及1398项和5076项医疗服务价格,一批价格处于低位、技术劳务价值“含金量”高的项目价格上调,包括护理、手术、治疗、中医等,同时以设备物耗占比为主、费用影响大的检查检验类项目价格有所下降。从监测评估结果看,改革试点取得阶段性进展,符合预期目标。

“但是,药品和耗材价格的降低,并没有完全替换为手术等价格的提高。”李琦分析说,前期医药分离改革的价格补偿不到位。卫健委数据显示,2019年至2021年6月,全国公立医院取消药品耗材加成减少收入2988亿元,价格调整实际补偿2025亿元,财

政补偿354亿元,补偿率仅为79.6%,大量收入“缺口”需要通过医院自行消化,也进一步放大了医院的过度医疗等逐利动机。如果诊疗价格调整到位,将一批价格处于低位、技术劳务价值“含金量”高的项目价格上调,包括护理、手术、治疗、中医等,同时降低设备物耗占比为主、费用影响大的检查检验类项目价格,则可以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和合理补偿功能,引导医疗资源合理配置,提高医疗卫生质量,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近期,国家医保局决定在内蒙古、浙江、四川3个省份开展全省试点,在更大范围、更高层级、更深层面开展改革试点。

李琦建议,探索多方议价机制,由医保部门、行业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医疗机构、专家、居民代表等组成议价委员会,聘请专业机构进行成本测算,协商确定医疗服务价格基准。充分考虑劳务价值和成本因素,以检查、手术等高难度、高强度医疗服务为重点加快价格调整。对个性化、差异化、适宜市场竞争的医疗服务,改为价格备案管理,允许医疗机构自主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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