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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发布股权投资新规吹响“活跃资本市场”冲锋号

来源:本网稿件作者:时间:2024-01-15

□中国发展改革报社记者赵庆国

新年伊始,上海对标国际顶级城市,进一步加快建设“五个中心”,在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上连出“大招”。

2024年1月10日,上海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上海股权投资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共有九个方面32条,主要内容包括优化股权投资机构设立服务和行业管理,引导投早投小投科技,支持企业风险投资发展,培育长期资本和耐心资本,畅通股权投资退出渠道,落实财税优惠政策,推动行业联动创新发展,高质量建设股权投资集聚区,加强行业社会组织建设等。

《若干措施》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至2029年1月31日止,为期五年。

给创投风投送上新年“大红包”

股权投资在促进创新资本形成、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支持科技创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刚刚过去的2023年里,中央出台多项事关股权投资的重要政策、重要表述。2023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行动方案》,指出要把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作为重中之重,加快形成以股权投资为主、“股贷债保”联动的金融服务支撑体系。7月,国务院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10月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支持多元化股权融资,培育一流投资机构,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和影响力。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鼓励发展创业投资、股权投资。

《若干措施》提出,制定出台进一步促进股权投资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持续细化、优化“募—投—管—退”全流程、各环节服务,吸引更多投资机构落户上海、长期发展,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部署、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联动发展的重要着力点。

当前,中国的风险投资行业正在经历一场深度调整。记者一位多年从事风险投资行业的朋友感慨,现在大家感同身受,募、投、退每一个环节都是困难重重。

信心比黄金更宝贵。不少专业人士表示,《若干措施》进一步明确了“募—投—管—退”全流程规范,有一种久旱逢甘霖的感觉,这是送给所有风险投资(VC)、私募股权投资(PE)的一份新年大礼。

引导长线资金灵活布局

股权投资,是指投资者通过购买公司股票或其他金融工具,获得对公司的所有权。在我国,当前最主要的股权投资形式有五种:一是天使投资,二是风险投资,三是私募股权投资,四是上市公司股权投资,五是股权众筹等。

中国资本市场上,引入中长期资金入市,不仅能为市场带来增量资金以活跃资本市场,而且能使得市场更加理性平稳。

《若干措施》明确,要培育长期资本、耐心资本,鼓励全国社保基金、保险资金、银行理财资金,以及企业年金、养老金等长期资金投资股权投资基金,发挥长期资金活跃资本市场的作用。此举意义深远。

此外,《若干措施》还首次提出了支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上市、发债、开展投贷联动业务创新。这是一种募资新探索,VC/PE可以通过资本市场募集长期资本,解决“募资难”的问题。

打通股权投资退出渠道

一级市场退出难的现状需要改变,最新的《若干措施》中也着重强调了畅通股权投资退出渠道的办法,包括引导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畅通企业境内外上市通道、建设专精特新专板、大力推动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试点开展股权投资基金实物分配股票等。其中有关于S基金的措施备受VC/PE关注。

S基金的英文原名是Sec-ondaryFund,即二手份额转让基金,是一种专注于私募股权二级市场的基金。

《若干措施》指出,支持各类主体在沪发起设立S基金,股权投资集聚区对S基金新设(迁入)建立绿色通道,对S基金落地运营给予配套政策支持。推动银行理财、保险资金、信托资金、国资母基金等加大对S基金的投资布局。鼓励S基金管理人、政府引导基金、母基金、金融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等加入上海S基金联盟,开展S基金运作模式创新,做大份额转让型交易,拓展接续型、重组型等交易模式,逐步形成行业标准。

以往外界对于S基金总有一些误解,认为S基金就是收“垃圾”、收一些不太好的项目。专家认为,复盘过去,每一次IPO阶段性收紧,S基金总能解决GP/LP流动性错配的难题。尤其是在退出不易的当下,S基金渐渐成为VC/PE的热门关键词,大家对S基金的认知也愈发清晰。

专家提出,S基金可能是政府引导基金之后的下一个浪潮,现在浪潮正在涌起。近两三年,S基金的从业人员越来越多,团队也越来越多,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S基金发展道路。

优化股权投资空间布局

上海拥有数量众多的金融要素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银联、上海清算所等十多家,业务涵盖股票、债券、期货、货币、票据、外汇、黄金、保险、信托等多重金融要素,是全球金融要素市场最齐备的城市之一,与纽约、伦敦、东京并称全球四大金融中心。

《若干措施》提出,优化股权投资机构设立服务和行业管理层面,首次提出了一个新概念“股权投资集聚区”。

记者了解到,为了推动股权投资要素的集聚,上海将优化股权投资机构的空间布局。选择专业服务能力强、政策扶持力度大、行业管理水平高的区和临港新片区等地,打造成为股权投资集聚区。其中《若干措施》指出,股权投资集聚区设立不低于100亿元的区级政府引导基金,加强对股权投资机构租购房、被投项目落地、人才集聚等方面的综合服务保障。上海还将鼓励股权投资集聚区新设(迁入)股权投资机构,股权投资集聚区的金融工作部门将作为一口服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要求对符合《条例》和中基协要求的新设(迁入)申请,在申报材料齐备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流程。

《若干措施》还在VC/PE的财税层面进一步出台了优惠政策,例如:对选择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股权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按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可按照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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