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

综改试点三年40条“深圳经验”走向全国

来源:作者:时间:2023-12-26

本报讯 聂金秀 鲁利韦 记者罗勉报道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关于再次推广借鉴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的通知》,对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新一批22条经验进行全国推广。加上2022年全国推广的18条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实施三年期间,累计有40条“深圳经验”走向全国。

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并以清单批量授权方式赋予深圳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更多自主权。三年来,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各项改革举措陆续落地,推出了一批创新举措并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了一批被国家法律、司法解释、部门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吸收借鉴的制度性成果。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新一批22项经验系首次以“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形式向全国推广。其中,在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包含科技成果转移全链条服务、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与征信担保信息互联互通等4条创新举措。在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方面,包含二三产业混合用地新模式、国际职称视同认可、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等6条典型经验。在优化涉企服务方面,包含绿色金融监管服务机制、创新低空经济发展新机制、破产制度突破创新等6条创新举措。

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改革办)副主任孙华明表示,在改革推进中及时总结经验,把基层改革创新中发现的问题、解决的方法、蕴含的规律及时上升为制度创新成果,形成较为成熟的实践经验和行之有效的常态化制度安排,向更大范围复制推广。

友情链接
欢迎关注改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