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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牟平:法治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来源:牟平区委宣传部作者:时间:2023-03-20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是全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性工程。为让村民美好生活有法律保障,近年来,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奋力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创建了3个国家级“民主法治村(社区)”、9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38个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各村(社区)不断强化制度建设,为村(居)民提供了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促进村(居)治理法治化。

不仅如此,为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牟平通过培养“法治带头人”555名、“法律明白人”1665名,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形成“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问题不过夜”的矛盾纠纷化解格局,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为实现“法律进农村进社区”全覆盖,牟平积极开展“法律进农村进社区”,广大司法机关干部、律师、公证员、“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深入农村、社区解答法律咨询,举办法治讲座调解矛盾纠纷,不仅提升了农村、社区群众法治观念,还提高了农村、社区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能力。据悉,2020年以来,该区开展“法律进农村进社区”活动347次,解答法律咨询5189人次,发放普法宣传材料51232份,举办法治讲座187场,开展法律援助2621次。

“在我最无助的时候,是法律帮助了我。”牟平区玉林店镇徐家疃村脱贫户王某坤谈起自己交通意外受伤无助,在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获得赔偿时,感激地说。这是牟平通过法治乡村建设,为群众带来法律援助的一个生动体现。

“现在是法治社会,遇事先要从法律角度考虑,作为村干部,更要具有法治思维,要积极学习各种法律法规,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引导村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逐渐形成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村里自然而然就稳定了,村里稳定了,村民才会家庭和谐”,牟平区武宁街道五里头村书记孔渭这样说。作为村里的“法治带头人”,孔渭深知“知行合一”的重要性,在提升法治业务素养的同时,将法治思维贯穿于村务工作中,抓住各种机会向村民进行普法宣传,将所学知识付诸行为。

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各种矛盾纠纷增加以及群体性事件增多,特别是还有相当部分人群法律意识淡薄,导致不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为进一步预防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推动乡村法治建设,牟平区重点打造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职能作用,着力构建一线综合性法律服务平台。在全区13个镇街成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022年以来,共计提供法律咨询1300余人次;参与矛盾纠纷调解212件;协助办理法律援助30件;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13场次。

据牟平区观水镇司法所长介绍,观水镇曲家村李某等3人受包工头雇佣,后包工头一直拖欠工资,经多次索要未果后,三人到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中心工作人员认真分析案情后,特事特办开通绿色通道,并当场指派律师第一时间介入并承办此案,经过会见受援人、查阅案卷、分析案情,连夜确定维权方案,制作诉讼文书,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很快达成调解协议。

近年来,牟平区坚持把法治乡村建设作为头等大事,举全区之力、创新方式,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将法律送到人民群众手中,引导广大群众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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