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专稿作者:时间:2023-03-06
本报北京3月4日电前方记者付朝欢报道“即将召开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是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换届的大会,也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在3月4日上午举行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新任大会发言人王超介绍了本次大会有关情况,并回答中外媒体的提问。
王超谈道,这次大会将于3月5日上午开幕,13日上午闭幕,会期8天半,共包括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计划报告及草案、审查预算报告及草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草案)》(以下简称“立法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选举和决定任命国家机构组成人员等在内的9项议程。“十四届全国人大实有代表2977人,目前已有2962名代表向大会报到,大会各项准备工作已全部就绪。”
2022年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这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具有纪念意义。王超表示,现行宪法发挥的重大作用可以用“六个有力”来概括:即有力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有力促进了人权事业发展,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
新时代十年,我国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全面实施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王超介绍说:“2018年,全国人大通过宪法修正案,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我们进一步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使宪法在国家各项事业和各方面工作中得以贯彻体现。我们设立了国家宪法日,实行了宪法宣誓制度,实施了特赦制度。对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据宪法精神和有关法律原则,作出创制性规定,及时妥善处理。我们按照全面发挥宪法在立法中核心地位功能的要求,推进立法过程中的合宪性审查工作;创制性运用宪法制度和宪法规定,应对治国理政中遇到的重大风险挑战……”
过去五年,我国法律规范体系建设取得哪些新进展?王超指出,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法律规范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如通过宪法修正案,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定法律47件,修改法律111件次,作出法律解释1件,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52件;编纂完成民法典,重要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取得突破;统筹运用制定、修改、废止、解释、编纂、决定等丰富多样的立法形式;不断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立法生动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围绕八个方面初步安排35件继续审议和初次审议的法律案。目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编制工作已经启动。”
这次会议的一项重要议程是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对此,王超强调,立法是规范国家立法制度和立法活动、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的基本法律。“这次修法将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及其要求,总结实践经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确保立法工作中各个环节都能听到人民的声音,了解基层情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盼。”
对于新一轮的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王超指出,中国的人大代表选举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民主选举,是中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中国的人大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每一个地区、每一个行业、每一个领域、每一个民族都有人大代表。各级人大代表中,基层群众都占有相当比例。在2977名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少数民族代表442名,占代表总数的14.85%。全国55个少数民族都有代表;归侨代表42名;妇女代表790名,占代表总数的26.54%;一线工人、农民代表497名,占代表总数的16.69%。“在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方面,目前全国各地设立了20多万个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基本实现了乡镇和街道的‘全覆盖’。各级人大以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等平台为依托,结合人大职权,广泛组织代表通过调研视察、走访座谈等方式,深入了解民情民意,积极为民代言发声,推动解决群众提出的急难愁盼问题,彰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王超强调,新一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将继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通过贯彻实施选举法、代表法、全国人大组织法、地方组织法、立法法、监督法等一系列法律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相关机制平台,为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