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专稿作者:时间:2021-12-31
建立层层抓落实责任体系
本网讯 记者吴限报道 据国家档案局消息,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印发《关于防范和惩治档案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明确,防范和惩治档案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统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规定》要求,各级档案主管部门领导班子对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负主体责任,各级档案主管部门承担统计职能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对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统计人员对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负直接责任。
《规定》指出,各级档案主管部门领导班子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建立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机制;研究制定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规划和措施;推动建立从上到下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机制;监督制定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计划和措施;健全档案统计工作机制,加强档案统计队伍建设。
此外,各级档案主管部门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