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经济

当前位置:首页 > 区域经济 > 聚焦

怀化中院出台《关于为怀化招商引资和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

来源:改革网作者:时间:2024-03-26

        改革网讯 近日,怀化中院出台《关于为怀化招商引资和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市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全市招商引资和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意见》指出,全市人民法院必须深刻把握招商引资和产业发展大局大势,充分认识怀化招商引资和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是深入实施“五新四城”战略、实现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怀化的强大支撑。

《意见》共五个方面,立足“五新四城”战略实施,紧紧围绕“5+10”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怀化国际陆港建设、鹤中一体化发展、打造旅游“金三角”等工作重点,对标对表《2024怀化市“招商引资年”活动方案》确定的工作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全面落实《怀化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十二条措施》,结合法院审判执行主责主业,提出了22条具体的司法举措。

《意见》明确,在聚焦主责主业,增强司法服务保障能力方面,要依法严惩各类涉企刑事犯罪,严格贯彻罪刑法定原则,审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积极鼓励支持市场交易行为,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功能,着力提升涉外商事审判水平,有效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妥善审理涉招商引资、产业发展行政案件。在坚持能动司法,创新司法服务保障方式方面,要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更新司法理念,不断优化诉讼服务,柔性化解经济纠纷,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引导加强合规建设。为加大执行力度,提升司法服务保障成效,要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全力兑现胜诉权益。

《意见》强调,要紧紧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聚焦招商引资和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深化细化全市人民法院“四大行动”“四大工程”,坚持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贯彻落实为实效,切实以思想大解放、工作大落实,推动招商引资和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实现大提升。

据悉,怀化中院成立了全市人民法院司法服务保障招商引资和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领导小组,由中院院长担任组长,其他院领导担任副组长,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组建工作专班,其它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依法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同时,将司法服务保障招商引资和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纳入中院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评选涉招商引资、产业发展典型案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评价、指引、示范、教育功能作用。(周纯华)

友情链接
欢迎关注改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