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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有需必应! “一照多址”的相城实践

来源:改革网作者:时间:2024-02-01

改革网讯“一张营业执照可以包含多个地址,免去办分公司的麻烦,这个政策太方便了!”近日,注册在高铁的苏州矽睿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在北河泾街道审批局窗口领到了新的标注“一照多址”字样的营业执照,公司在渭塘的经营场所也获得了工商备案。

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简化企业除住所以外经营场所的登记手续,去年6月苏州市行政审批局和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苏州市市场主体“一照多址”登记办法》,《办法》实施以来,受惠相城区企业21家。

1.什么是“一照多址”?

“一照多址”登记是指市场主体住所与经营场所在同一县(市、区)内、属于同一登记机关管辖的,仅从事一般经营活动的或者开展许可经营活动、其许可证已记载经营场所的,可申请办理经营场所登记,免于分支机构登记,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有特殊规定的,应当进行分支机构登记。

2.适用市场主体范围是什么?

适用于苏州市内登记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3.申请“一照多址”需要什么条件?

(1)企业住所、备案场所在同一县(区)管辖范围内;

(2)在备案场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涉及行政许可经营范围的或者许可证已记载经营场所的。

4.怎么办理“一照多址”?

“一照多址”的申请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或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场所登记申请书》;

(2)经营场所合法使用材料或《住所(经营场所)使用信息申报承诺书》;

(3)开展许可经营活动,其许可证已记载经营场所提供的许可证复印件。

首次申请增加经营场所登记的市场主体,还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登记机关在换发后的营业执照“住所”登记项标注“一照多址”。

“一照多址”的办理机关:

符合“一照多址”登记的市场主体,申请增加经营场所登记,应当向住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申请。

5.实行“一照多址”有哪些好处?

(1)免于登记新的市场主体,直接在原营业执照上进行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备案登记。

(2)打破了地域限制,释放了住所资源,支持企业进一步创新。

(3)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优化办理流程,提高生产效率。

(4)简化企业登记材料,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

相比较传统的分支机构设立,“一照多址”突破了一份营业执照只能有一个地址的限制,将企业住所和多个经营场所全部整合到一张营业执照上,减少了申报材料,压缩了审批环节,节省了企业增设分支机构的时间和成本,省去了诸多分支机构的年报义务,有助于企业快速发展,抢占市场先机,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住所登记手续、激发社会创业创新潜力的又一项重要商事制度改革举措。

下一步,相城区行政审批局将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推出创新举措,提升服务质量,为相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政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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