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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实施八大行动稳定和扩大就业

来源:济南日报作者:时间:2023-04-09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也是促增收、促消费、促增长的基础支撑。为更好促进就业与经济社会发展良性互动,山东日前印发稳定和扩大就业促增收促消费促增长行动方案,在年内实施八大行动稳定和扩大就业。

“齐鲁建筑工匠”每年培训3万人次以上

根据该行动方案,山东将开展新就业增长点培育、重点产业就业支撑、助企纾困稳岗扩岗、困难群体就业增收、城乡就业扩量提质、大众创业扶持助力、人力资源要素升级、就业环境全面优化八大行动。

山东将实施绿色低碳就业工程,支持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其中,对绿色低碳领域的企业或项目优先给予就业创业政策扶持。允许以个人身份或平台集体申领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

山东还将优化工业企业用工保障,培育壮大建筑行业从业队伍,稳定扩大服务业就业规模。其中,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定期调查发布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开展多层次供需对接活动。围绕建筑强市强县强镇,科学布局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集聚区,优化建筑业从业人员结构。打造建筑之乡、建筑特色小镇,培育“鲁班用工”等劳务品牌,实施“齐鲁建筑工匠”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每年培训3万人次以上。

山东还将对集中来鲁务工人员,支持企业全年时段提供点对点返岗复工服务。 将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全面扩展至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继续执行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税费优惠政策至2025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全额补贴企业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对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用工规范的小微企业,实行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单户授信额度最高3000万元,按规定给予原则上不超过4%的优惠贷款利率。

探索设立创业风险救助金机制

在困难群体就业增收行动中,山东2023年新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60万个,将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16—24岁失业青年等纳入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允许从事非全日制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同时从事其他灵活就业。实施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把符合条件的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按规定享受就业扶持政策。

山东将提高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的就业参与度,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工资收入水平。其中,2023年度省属国有企业拿出不低于50%的岗位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开展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全年举办招聘活动200场以上,结对帮扶5000名以上困难家庭毕业生。深化“村村都有好青年”选培计划,支持乡村好青年做大做强乡村产业。支持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与当地劳动者同等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完善诚信等级评价,做好欠薪线索督办,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法依规实施惩戒。

山东还将加大创业贷款扶持力度,加强创业载体服务和创业风险救助。其中,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作用,将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范围。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安排不低于30%的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创业者提供。支持有条件的市引入社会资金,探索设立创业风险救助金机制,对创业失败人员进行社会化资金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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