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兵团第十二师融媒体中心作者:冯晓玲,通讯员:陈梦如、史海丽时间:2026-08-11
改革网讯 8月6日,十二师财政局(国资委)、商务局工作人员正在审核十二师首笔“商贸贷”企业贷款申请资料,此次共有10余家企业提出申请。自今年7月政策发布以来,辖区各市场主体积极响应,一〇四团及辖区国企已率先向师财政局推荐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审核通过后资金支持将尽快落实。这标志着十二师破解中小微商贸主体融资难题迈出关键一步。
“商贸贷”政策为人民银行再贷款政策工具的落地应用提供了有效抓手。金融机构依托人民银行再贷款工具,依据师财政局与商务局联合推送的经营主体“白名单”,定向投放贷款产品,精准服务辖区中小微商贸经营主体,有效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降低融资成本,助力巩固十二师“商贸物流枢纽”地位。
“商贸贷”单户贷款额度起点为10万元,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回收周期较长的经营活动可延至3年。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经营周转、临时性经营支出,以及出口退税形成的资金缺口,以退税资金作为专项还款来源,帮助出口企业渡过退税等待期。
需要担保的项目,融资担保费率不超过0.5%。符合条件的“商贸贷”客户还本付息后,可通过承贷金融机构向师财政局申请贴息,年贴息比例为贷款本金的1%;期限不足1年或提前还款的,按实际贷款天数计算。利率、担保费率、财政贴息三重减负叠加,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大幅低于市场平均水平。
长期以来,商贸企业融资普遍依赖抵押物与强担保,银行门槛高、审批严,政府、金融机构、担保公司各自为战,中小微商贸主体大多轻资产、缺抵押,“贷不到、贷不起”是普遍困境。加之申贷材料繁琐、周期偏长,与商贸行业资金周转快的需求存在错位,政策与资金难以直达最需要的经营主体。
“很多经营主体不是没有还款能力,而是没有合适的融资渠道。”十二师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在谈到政策制定初衷时表示,“财政的作用,就是要把这些‘沉睡’的信用变成看得见、用得上的资金支持。”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十二师立足实际,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与市场主体作用,用足人民银行再贷款工具,创新推出“商贸贷”模式,构建起“政府引导+再贷款支持+担保降费+财政贴息”四位一体融资支持体系。
在准入环节,“商贸贷”不再以抵押物为门槛,转而以信用状况、经营情况、还款能力作为核心授信依据。“白名单”由团场、经开区、常州街片区管委会或相关国企摸排推荐,财政、商务联合审核,覆盖零售批发、仓储物流、餐饮、进出口贸易等业态,确保轻资产企业“应贷尽贷”。担保审核、银行放款均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服务时效从“月级”压缩至“工作日级”,真正实现“政策找企业、资金找项目”。
下一步,十二师财政局将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推动全流程线上化办理,结合企业反馈动态优化贷款要素,持续深化政银担协同合作,力争将“商贸贷”打造成兵团普惠金融服务的标志性创新成果,为更多中小微商贸主体注入发展活水。(作者:冯晓玲,通讯员:陈梦如、史海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