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改革网作者:刘凤仙时间:2026-07-02
为助力审判辅助工作提质增效,整治卷宗归档、上诉卷宗流转、文书制作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近日,淮北市烈山区法院召开书记员工作会议,党组书记、院长赵媛媛出席并讲话,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艳辉主持会议,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全体书记员参会。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及《人民法院工作秘密管理暂行规定》等内容,集中学习了市中院出台的书记员相关管理制度及本院制定的上诉卷宗流转细则,通报了今年以来我院卷宗归档、上诉卷宗流转相关情况。部分书记员作发言,剖析问题根源,切实举一反三,相关部门负责人就具体工作提出要求。
会议指出,书记员是司法流程运转的关键一环,卷宗整理、文书校对、庭审记录等工作直接影响案件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全体书记员要聚焦流程管控不严、效率意识不足、规范标准不高、责任落实不实四大突出问题,锚定“零差错、零超期、零瑕疵”目标,全力抓好工作提升。
会议要求,一要深学细悟制度,严守工作规范。深入学习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审判流程节点管理规则等规章制度,建立标准化工作思维,摒弃粗放式工作模式,常态化开展卷宗质量自查自纠,杜绝出现程序性、基础性错误。二要严控时间节点,根治拖延超期。实行全流程时限管控,做到一案一档、随结随清,从源头杜绝超期归档、瑕疵归档问题。建立上诉卷宗流转台账,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完成卷宗移送。三要细化工作标准,提升工作质效。要把严谨细致贯穿工作全过程,确保卷宗材料齐全完整、排序规范、装订整洁、留存合规,精准把控审判系统节点,规范流程操作;主动配合庭审法官开展庭审保障、文书校对、材料送达等工作。四要压实岗位责任,强化督导追责。书记员是卷宗管理、流程流转的第一责任人,要主动履职、主动担责,各庭室负责人、承办法官要履行日常监管责任,常态化督查考核,将工作表现与评优绩效挂钩,对出现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烈山法院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持续狠抓书记员工作作风,常态化开展书记员业务实训与纪律教育,夯实司法辅助力量根基,以更加规范化、精细化的辅助工作助力全院审判执行事业高质量发展。(刘凤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