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西改革作者:抚州市委改革办时间:2026-06-24
中国改革报·改革网报道 近日,抚州市出台《关于全面推行“一乡镇(街道)一法官”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制度化、常态化、全覆盖的法官下沉新模式,让法官常驻基层、法治扎根一线,为平安建设、基层治理、群众安居注入强劲司法动能。
织密下沉服务网络
实现司法服务全域覆盖
立足市域治理实际,针对基层司法力量薄弱、专业指导缺位、矛盾化解滞后、群众遇事找法不便、基层调处依法不准等制约基层治理提质增效的堵点难点,精准破题、靶向施策,创新“一乡镇(街道)一法官”工作机制,改变以往司法服务“阶段性下沉、碎片化服务”的旧模式,构建全域覆盖、定点驻岗、常态履职的基层司法新格局。优先选派政治过硬、作风扎实、拥有三年以上一线审判经验、善做群众工作的中青年员额法官;调配资深法官攻坚人口密集、纠纷集中的重点区域,同步配备法官助理辅助履职;同时积极吸纳退休优秀法官担任特邀法官,实现乡镇(街道)司法服务无盲区、不断档。

构建四级联动体系
赋能基层依法高效治理
搭建市委统筹、法院主抓、县(区)联动、乡镇(街道)落实四级工作体系,层层压实职责,杜绝“下沉走过场、履职挂空挡”问题。县(区)委组织部、法院双向联动,统筹做好下沉法官人员调配、日常管理、业务指导与轮岗衔接,保障司法力量稳定履职。乡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完善驻点办公保障、日常考勤、线索摸排、联调联动等工作机制,推动法官深度融入基层治理。下沉法官化身法治服务员、矛盾调解员、普法宣传员、决策监督员,常态化排查基层风险,联动基层网格力量就地化解矛盾,实现纠纷早发现、早处置、早清零。同时通过巡回审判、以案释法、法治宣讲等方式开展普法工作,助力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并主动参与基层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村级事务法治指导,从源头提升基层法治化治理水平。
健全考核督导机制
筑牢平安法治建设根基
为避免下沉工作流于形式、浮于表面,建立清单化履职、常态化督导、刚性化考核闭环管理机制,以严的举措、实的作风保障机制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明确下沉法官履职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驻点值守、纠纷调处、普法服务、司法建议等硬性任务,建立日常台账、定期述职、季度调度、年度考评工作制度,将矛盾化解率、群众满意度、普法实效、治理贡献度作为核心考核指标,用实绩说话、用实效打分。(抚州市委改革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