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发展改革报社、改革网作者:刘亚婷时间:2024-11-14
近年来,玛沁县人民法院在解决执行工作难点、痛点上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执源治理”新模式,通过集中、交叉执行解决了执行力量分布不平衡,执行能力不匹配,内外不当干预等顽固难题,同时,探索建立更为精细化的执前督促程序,有效凝聚综合治理执行强大合力,实现了由“单打独斗”向“协同作战”的显著转变。
玛沁县人民法院院长韩占贤介绍,为生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和“执源治理”理念,推动玛沁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在实际办案过程中,玛沁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并深化“执源治理”,坚持案结不撒手,期满督促履行,真正将司法服务延伸至群众需求的“最后一公里”。
在具体实践中,玛沁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拉加法庭“阳光调解室暨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中心”在多元化解纷机制中的积极作用,牢牢把握集中执行的主动权,以“中院管总、县院管案、管办”的原则,先后开展“雪域利剑”“雪域风暴”等4次集中执行行动,出动警力93人次,执结案件354件,执行到位金额548.36万元,其中执行完毕152件,执行和解193件,核查财产线索632条,拘传被执行人96人,拘留3人,充分展现了法院执行的力度与温度,集中执行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为进一步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让胜诉法律文书走出纸面真正落到实处,玛沁县人民法院将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活动,依法积极运用各项执行措施,严厉打击规避执行、逃避执行行为。坚持把“诉源治理”摆在第一位,努力将矛盾纠纷止于萌芽,化解于诉前,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在结案后,坚持不断向后延伸司法服务,通过上门回访、电话跟踪等方式督促当事人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坚持将“诉源治理+诉中调解+执源治理”相结合,真正做到司法有温度,执行有力度,切实实现审判、执行无缝衔接。
(中国发展改革报社、改革网刘亚婷报道,玛沁县人民法院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