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共青海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作者:时间:2024-10-18
青海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突出青海特点,紧贴实际、有的放矢,扎实推进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不断强化共青团政治功能、社会功能,推动改革走深走实。
一、坚持党建引领,强化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政治功能
完善党建带团建机制。推动县级党委和基层党组织将党建带团(队)建纳入党建工作部署和年度考核。党建带团建同步纳入县级党委巡察监督,巡察内容包括思想引领、经费保障、队伍建设等方面。健全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团教协作、经费保障等重点机制,45个县(市、区)均成立教育团工委。改革以来,县(市、区)团建纳入党建考核的比例由75.6%提升至93.3%,党建带团建纳入县级党委巡察监督的比例由51.1%提升至71.1%。
健全党团队一体化育人机制。衔接贯通党团队一体化育人链条,建立入团预审、积分入团、评议入团、推优入团等制度,着力在推优标准、推优指标、共同培育等关键环节上下功夫,以入党的标准发展团员,以入团的标准培养少先队员,全省通过少先队组织推优入团的比例达95%以上;28岁以下团员青年通过团组织推优入党的比例达60%以上。
改进团的管理机制。学习借鉴党组织建设经验,制定《共青团青海省委关于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团实施方案》《青海共青团关于在全省开展整治软弱涣散基层团支部专项工作方案》,推进县域团的代表大会、委员会建设,根据履职需要严格遴选代表、委员。完善县域团代表联络站建设,建立团的委员会成员联系团代表、团代表联系团员青年的“两联”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团的建设质量。
二、坚持服务大局,增强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社会功能
搭建舞台引领青年。农村牧区团组织以服务乡村振兴为重点,围绕产业发展、就业创业、精神文明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积极协助乡村开展微设计、微改造、微整治等乡村建设行动。城市社区团组织以促进基层治理为抓手,深入实施“社区青春行动”,参加政务实践、企业实践、公益服务、社区服务、兼职锻炼、文化宣传等载体多样、内容丰富的实践活动。学校、机关、企业、“两新”团组织以助力人才培养为目标,创新丰富组织生活的时代内涵和方式手段,注重思想引领,加强学习培训,推进实践育人,不断提升青年综合素质。
凝聚资源组织青年。进一步明晰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工作职责,盘活对口援青、东西部扶贫协作、定点帮扶等社会资源,建立面向社会筹集资源的平台,主动向社会找帮手、募资源,利用平台组织发动青年,建立牵动支部、直面青年、通达社会的信息传递和响应机制,广泛开展“行动支部”建设,因需制宜设定行动主题,明确行动措施,全省共打造“行动支部”示范点95个,不断提升县域基层团组织工作能力。
丰富形式服务青年。用好用活青联、青企协等团属社会青年组织,深化“返家乡”“社区报到”等工作机制,逐步形成纵横交织的网格化组织体系,丰富服务社会形式,擦亮青年突击队、青年志愿者等工作品牌,拓展延伸基层团组织服务触角。突出共青团组织特色,不断探索县域共青团组织推进群团协同化改革的具体内容、协同载体、操作方式,围绕创业就业、交友联谊、社会参与等青年普遍需求,实施“关爱行动”“伙伴计划”“暖冬行动”等项目,以更加符合青年时代行为特征的方式服务青年。
三、坚持问题导向,激活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青春动能
把握当代青年特点,破解基层团组织“覆盖不广”难题。适应青年生产生活方式节奏新变化新特点,打破机关、乡镇、企业等组织壁垒,在青年相对集中的各类街区、园区、楼宇、商圈等区域建设枢纽型“青年之家”,向“两新”组织、新兴青年群体无偿、低偿提供活动场地,依托信息化手段和各类活动载体吸引青年人才向团组织靠拢,推进区域内各类基层团组织协同发展。全省各县(市、区)“两新”团组织数量较改革前增长56.3%。
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破解基层团组织“激励不够”难题。分岗分类细化团干部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和奖惩办法,探索岗位激励、薪酬激励、职务职级激励、荣誉激励等多种考核评价方式,强化工作实绩刚性激励约束。建立日常考核和年度评价机制,日常“亮晒、比评”工作成果,落实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协助党组织从严考察、配备、管理团干部,以工作实绩和服务对象认可度为立足点,作为评先树优、进一步使用的重要依据。
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破解基层团组织“人手不足”难题。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在地方党委支持下,健全团干部“选、育、管、用”全流程链式管理机制,通过配备专挂兼干部、选派团建指导员、聘任青少年事务社工、培育村级青年委员、吸纳大学生兼职等方式,打破职业、学历、身份等限制,打通选人路径,拓宽用人视野,多层次吸纳人才,基层团组织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工作力量来源更加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