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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泰和县探索“公司+居间服务”模式

来源:中国改革报作者:周小斌时间:2024-10-15

中国改革报·改革网报道  泰和县聚焦破解村集体经济发展资源细碎、资金零散、产业薄弱等问题,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成立村投公司或服务公司,探索“公司+居间服务”模式,以有偿居间服务方式促进资源要素在供需两端有序流动、精准对接和高效配置,实现村集体、市场主体、农户三方受益。

搭建居间服务平台。一是联村抱团发展。对于资源匮乏、条件较差的村,采取联村共建、抱团发展的形式,由村经济合作社共同出资,联合组建村投公司或服务公司,通过村级联合发展、公司独立运营,推动村集体经济从“卖产品”向“卖服务”转变。比如,石山乡10个村集体共同出资500万元,各占10%股份,组建了吉安市禾美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实行“村投公司+市场主体+农户”链条式居间服务模式。二是完善组织架构。公司实行党组织领办制,建立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依法设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等管理架构,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等人选从入股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中择优选定。同时,通过“村内招选+柔性引进”方式,吸纳懂技术、懂市场、懂直播的“田教授·新农人”到公司任职。三是汇集整合资源。全面排查农户闲置资产、集体资产资源、产业发展需求等,由村投公司与农户签订流转或托管协议,将资产资源交由村投公司统一管理运作,推动资金、资源向优势项目、特色产业集聚。

推行多种居间模式。一是探索“团购统销”模式。由村投公司牵头,围绕农业托管、农资采购、产品销售等农业生产环节,建立询价、竞价、砍价、协价“四个”居间服务,通过减少交易环节、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议价权重,实现采购、销售成本双向控制。比如,由服务公司收集农户购买农资需求,以村为单位团购复合肥、尿素等农资,比市场价优惠10-20元/包,村集体可获居间服务费7万元以上,实现农户获利、村集体收益。二是探索“劳务用工”模式。村劳务公司与产业基地、家庭农场、旅游景区合作,建立稳定的劳务供应关系,持续输送务工人员,村劳务公司获取劳务介绍费。比如,马市镇蜀口村背靠蜀口生态岛和马家洲革命历史纪念园两个国家4A级景区,成立村级劳务公司,每年为景区输送服务员、驾驶员、清洁工等务工人员130余人,每人年增收1~3万元,劳务公司按照10元/人·天收取劳务介绍费,村集体年均增收达8万元以上。三是探索“物业出租”模式。充分利用闲置农房、商铺等资源,采取委托经营、出租经营等方式,交由村投公司市场化运营,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如,禾美公司对禾河沿线商铺进行招商运营、统一管理,负责收取租金和物业管理,每年居间服务费可为村集体增收10万元以上。

健全运行保障机制。一方面,建立风险把控机制。凡涉及重大项目、资源配置等重大事项,采取党委把关、公司主导、政府监督、董事会提议方式议事决策。同时,聘请乡贤、老党员、群众代表等组成公司观察团,全方位参与项目筛选、询价议价、资金使用全过程,推行公司财务独立核算、定期审计、离任审计办法,将公司经营活动纳入纪检部门监督检查范围。另一方面,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建立“保底收益、盈余分红”分配机制,确保公司稳健运行,村集体持续获利;对有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原则上奖励总额不超过本村年度村集体居间服务净收益的30%,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集体讨论制定具体奖励办法,报乡镇批准后,对村“两委”干部进行奖励。

(供稿:泰和县委改革办 周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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