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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深化林长制改革 推动高质量绿色发展

来源:改革网作者:时间:2024-09-20

本网讯 9月19日,安徽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发布会,详细介绍安徽林长制改革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作为林长制改革的起源地,安徽自2017年启动林长制试点工作以来,一直走在创新的前沿。如今,林长制已从安徽走向全国,并成为新时代安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标志。

会上,安徽省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密介绍了安徽省在林长制改革方面的最新进展。安徽省林业局以林长制改革为关键措施,推动高质量绿色发展,致力于建设高颜值、高价值、高品质、高质量的绿美江淮,实现“林长制林长治、不砍树能致富”的目标。主要体现在“三个聚焦”:

聚焦“林”,坚持扩绿、兴绿、护绿并举

在扩绿方面,安徽既注重森林数量又重视质量,全面实施绿美江淮“十大行动”,持续推进“四廊两屏一圈两区”重点工程建设。改革实施以来,全省累计完成人工造林453.4万亩、封山育林665.8万亩、退化林修复487.7万亩,进一步厚实了美丽安徽的“绿色家底”。

在兴绿方面,安徽积极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打造木竹加工、特色经济林、生态旅游三大千亿产业以及木本油料、苗木花卉两大五百亿产业。全省林业总产值从改革前的3192亿元增加到5721亿元,稳居全国前列。

在护绿方面,安徽切实加强林业资源保护,开展全国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试点省建设,深入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不断提升。改革实施以来,全省森林火灾受害率始终控制在0.1‰以下,远低于国家规定的0.9‰标准;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目标完成率居全国前列,并获得国家林草局通报表扬。

聚焦“长”,压实明责、知责、履责责任

安徽紧扣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由省委书记和省长担任省级总林长,每年召开林长会议、签发总林长令,并率先垂范巡林调研、带头履职。省委副书记任常务副总林长,分管副省长任副总林长,并从“山林”向重点生态功能区域拓展,共有36位省领导担任重点生态功能区域省级林长,林长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更加优化健全。各级林长知责明责,实行划片分区负责,解决林业生态建设重大问题,推动林业部门难以落实的重大事项。目前,全省5.2万名林长守护着400余万公顷森林和100余万公顷湿地,形成了省级总林长负总责、市县总林长指挥协调、区域性林长督促调度、功能区林长抓特色、乡村林长抓落地的工作格局。

聚焦“制”,健全运行、监督、考核机制

省级层面出台了林长会议、工作督察、考核评价、信息公开等四项基本制度,创新建立了总林长令、林长巡林、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林长履职“三个联系”“一单一函一检查”等配套工作机制,并出台了全国首个省级林长制地方法规《安徽省林长制条例》,实现从“探索建制”到“法定成型”的飞跃。同时,以林长制为平台,制度建设向加快林业发展、强化林业治理的实质领域延伸,出台了优化林业发展环境的22条政策、示范区建设的17项任务和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16项举措,建立了全国首个省级“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构建了解决林业发展问题、补齐政策短板的制度平台。

未来,安徽省将继续秉持系统集成、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充分发挥林长制的作用,不断完善"林长制+"工作机制,力求将林长制改革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进一步推动高质量绿色发展,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华焘 保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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