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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乐业县:探索“林长制”“三二机制”改革 推动“林长治”

来源:改革网作者:朱芮函时间:2024-09-11

中国改革报·改革网报道(通讯员:朱芮函)乐业县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13510+N”工作思路的引领下,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实施“生态文明立县”战略,通过创新“林长制”“三二机制”改革促进“林长治”,荣获多项国家荣誉和省级荣誉。

为深化林长制改革落地见效,乐业县构建了四级森林防火体制机制、森林资源巡护机制和生态护林员监管机制和涉林案件依法受理查处机制“三个机制”。

四级森林防火体制机制以“县—乡—村—护林员”为体系,实行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明确各级责任。2024年以来,全县共出动森林防灭火巡逻巡查人员365人次,发放宣传资料超3万份。

同时,乐业县还构建了森林资源巡护和生态护林员监管机制,通过推动护林员巡护打卡,及时有效阻止破坏森林行为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实现森林生态资源安全。推动实现乡(镇)级林长累计开展森林防灭火督查、督导巡林130人次;村级林长全年累计到各自区域开展巡林1056人次,全县生态护林员累计上山巡林达203120人次,实现巡护监管全覆盖。

为破解涉林违法犯罪查处难题,乐业县创新涉林案件依法受理查处机制,指导县林业局林业行政执法大队与县公检法部门建立涉林违法犯罪案件行转刑和刑转行“双向移送”及“裁执分离”工作机制,形成联合执法打击合力。2023年受理案件245起,立案235起,其中刑事案件50起,行政案件打击查处181起,移送森林公安刑事案件50起。

在推动绿色经济发展方面,乐业县创新“四发展”和“四众筹”两个模式。通过推动林权制度改革有序流转,引导林农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推动油茶、八角、刺梨、猕猴桃、板栗、核桃等特色产业发展。利用“四众筹”新模式,汇聚人才、资源、资金、项目,融合生态建设与旅游发展,推动森林山水景区建设与红色文化、民族文化等深度融合,建设一批具有乐业独特文化符号的森林康养生态旅游基地,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乐业县林长制改革成果丰硕,相关做法得到上级林业部门认可, 2021年乐业县荣获“中国100个最美县城”,2023年6月,再次入榜荣获“中国100个最美县城”称号。2023年9月在百色市森林资源保护会议上作典型发言,持续擦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金字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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