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改革网作者:邹万香时间:2024-09-04
连日来,在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第十三网格,出现了一群忙碌的身影,他们身穿红马甲,佩戴小红帽,时而提醒居民骑车要佩戴头盔,时而搀扶老人过马路,时而制止不走人行道行为……这正是兴国县城市社区党工委领导干部在街道路口上岗“文明劝导员”的一幕。
为支持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引导广大市民树立文明意识,共同维护城市交通秩序,在上午7:30-8:30和下午5:30-6:30两个时间段,兴国县城市社区党工委组织机关和社区干部在第十三网格的20个重要路口进行劝导。
劝导过程中,文明劝导员主要开展规范引导、行为引导、礼让倡导、违法纠正、秩序维护、停车引导等活动,并广泛宣传文明城市创建的意义、市民的责任义务,引导市民自觉参与到文明城市创建中去。(文/图 邹万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