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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惩治和预防毒品犯罪工作情况发布会

来源:改革网作者:祖智慧时间:2024-06-27

中国改革报•改革网报道(祖智慧)2024年6月25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惩治和预防毒品犯罪工作情况发布会,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的有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俞昕水,江苏省人民检察院重大犯罪监察部主任吕梅,南通市开发区检察院重大犯罪监察部副主任周煜,无锡市梁溪区检察院党组成员、监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张琴,新闻发布会由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宣教处秦颖主持。

据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俞昕水介绍,毒品是人类社会的公害,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在中央、省委和最高检的领导下,切实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严惩毒品犯罪,积极参与禁毒社会治理,着力推动构建江苏禁毒治理现代化新格局。

近年来毒品犯罪基本情况及特点

2022年1月至2024年5月,江苏检察机关共审查逮捕毒品犯罪932件1457人,审查起诉1745件2786人。目前,我省毒品问题总体可控,但禁毒斗争形势仍然严峻复杂,主要呈现以下特征:

一是毒品犯罪总数持续下降,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以下简称麻精药品)类案件占比逐年上升。2020年至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起诉毒品犯罪人数呈逐年下降趋势,2023年起诉620人,相较2020年下降近80%。目前,我省毒品案件中涉海洛因、冰毒等传统毒品案件大幅下降,禁毒治理工作成效明显。同时,涉麻精药品类毒品案件数量上升较快,在贩运毒品案件中的占比从2020年的5%上升至2024年的70%左右。如依托咪酯被列管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相关案件166件,占同期贩运毒品案件的近50%,个别地区占比已高达86%。

二是涉案地区不同,毒品犯罪案件类型存在差异。省内经济较发达的地区,主要以涉麻精药品类毒品案件为主,最多的地区占比高达70%。其他地区则是海洛因、冰毒等传统毒品类案件居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案件主要集中在化工原料生产聚集地区。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多发生于偏远农村地区,大多是因为老年人法治意识淡薄,出于食用或者治疗目的,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

三是麻精药品相较传统毒品更易获取,滥用风险增加。麻精药品相较于海洛因、冰毒等传统毒品价格低廉、更易获取,容易成为吸毒人群的替代性滥用目标。在部分案件中,我们发现犯罪分子利用不同医院开具麻精药品诊疗记录互不相通的漏洞,短时间在多家医院开具麻精药品,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如黄某谎称有失眠、烦躁症状,两周内在多家不同医院就诊,要求开具复方曲马多等精神药品,均被用于自吸或贩卖。个别医院员工利用自身工作便利,违规开具麻精药品后对外贩卖。如侯某等人系外省某医院的职工,利用工作便利,违规开具咪达唑仑后通过网络平台出售牟利。

四是新型毒品迷惑性强,青少年群体滥用风险增加。2020年以来,全省贩运毒品案件中,90后犯罪嫌疑人占比近70%。新型毒品造型多样,多以电子烟、饮料、糖果等新潮形式伪装,部分青少年对于新型毒品的辨识度低、抵御力弱,出于好奇或者被蒙骗等原因吸食,甚至从“浅尝一口”走上“以贩养吸”的违法犯罪道路。新型毒品成瘾性强,长期滥用会导致出现情绪及精神障碍,甚至引发肇祸。少数犯罪分子利用新型毒品致人昏迷的特性实施性侵、猥亵等犯罪。另外,我们也发现犯罪分子为了逃避打击,选择未被列管的成瘾性物质作为替代物贩卖,部分青少年简单将“未被列管”与“没有危害”划等号,最终导致吸食成瘾。比如即将于7月1日被列管的右美沙芬、美托咪酯就已经出现被滥用的现象。

依法履行检察职能,高质效办理每一起毒品犯罪案件   

面对依旧严峻的禁毒形势,江苏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厉行禁毒,不断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深化落实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毒品犯罪案件的办理质效。近两年来,先后有4件案事例获评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事例。

一是坚持高质效办案,依法严惩重大毒品犯罪案件。2022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重大案件一体化办案等工作机制优势,依法提前介入毒品案件378件。省人民检察院与南京、栖霞两级检察院,针对一起涉及全国范围内的走私、贩卖三唑仑、咪达唑仑案件,共同提前介入,围绕毒品来源、快递流转、犯罪组织架构、人员分工、购买用途等方面提出具体侦查意见20余条,共追诉涉毒品犯罪58人。镇江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利用大货车跨省夹带运输冰毒片剂近5公斤的案件,依法对涉案7人提起公诉,其中6人因犯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判无期徒刑以上刑罚。

二是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全流程保障毒品案件质量。在办案中坚持深挖彻查,对漏罪漏犯实现应追尽追。2022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在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中追捕48人、追诉117人。如皋市检察院在审查案件中发现犯罪嫌疑人通过境外聊天软件贩卖毒品的线索,遂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最终该名犯罪嫌疑人因贩卖、运输合成大麻素,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坚持二审全面审查,最大化发挥上诉审程序的监督功能。省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毒品上诉案件时,发现遗漏3名重大毒品犯罪嫌疑人,依法建议发回重审后,在省市两级公检法机关的通力协作下,追诉的3名漏犯均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切实履行审判监督职能,不断提升监督质效。徐州市检察院针对一起案件中对被告人贩卖毒品数量认定不当的情形,依法提出抗诉,最终增加认定贩卖冰毒90余克,法院将被告人从有期徒刑十年改判至十五年。

三是坚持一案双查,斩断毒品犯罪的经济链条。在办理毒品案件时坚持既查明毒品犯罪,也查办涉毒洗钱犯罪,断绝毒品再犯的经济基础。为切实改变重上游犯罪查办、轻洗钱犯罪查处的倾向,省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办理毒品犯罪洗钱案件审查指引》,进一步规范办理,提升办案能力。针对实践中对涉毒资产处置不够重视、不够规范的问题,省人民检察院会同省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毒品犯罪案件涉案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统一司法标准。2022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起诉涉毒洗钱案件30件39人,其中监督立案12件16人。滨海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非法生产、买卖制毒物品案中,发现嫌疑人以境外支付虚拟币、境内回兑人民币现金的洗钱犯罪线索,督促公安机关对涉案金额8.6万美元的自洗钱案件立案。

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推动禁毒治理现代化

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在坚持依法办理毒品案件的同时,做好后半篇文章,多措并举,持续推动禁毒社会治理向纵深发展。2023年,最高检首次邀请地方检察院参加禁毒新闻发布会,省人民检察院在会上介绍了我省推进禁毒综合治理的经验做法。

一是持续深化落实“七号检察建议”,保障寄递安全。近年来,随着寄递物流行业发展,通过寄递渠道运输毒品案件多发。今年省委政法委将“深化检察监督守护寄递安全”确立为十大政法惠民实事项目之一。3月份,省人民检察院牵头长三角地区会签《沪苏浙皖检察机关关于保障区域寄递安全工作协作意见》,推动禁毒社会治理进入跨省域协作新阶段。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南京检察机关举办“检邮携手护企守护寄递安全”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举行全省首家市级层面的“检邮护企工作站”揭牌仪式,打造守护寄递安全的新样板。常州市检察机关联合公安、快递企业,建立全国首个“禁毒公益宣传驿站”,获评2023年最高检禁毒新闻发布会典型事例。

二是能动履职,助推堵塞治理漏洞。2022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针对毒品犯罪案件办理中发现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34份,刑事风险提示函6份。连云港市检察院针对吸食“笑气”(虽未列管,但出现滥用情况)容易引发暴力犯罪的情况,向市场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全市开展涉“笑气”企业专项排查行动,引导企业合规经营。常州市天宁区检察院立足本地毒品犯罪特点,打造“天净无毒”禁毒品牌,联合当地制药公司建成全省首家新型毒品禁毒教育基地,运用数字检察模型,发现4条涉麻精药品违法犯罪线索。

三是大力开展青少年禁毒法治宣传,守护健康成长。2022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开展送法进校园、主题检察开放日、庭审观摩等活动320余次,制作普法微视频10余部。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根据真实案例改编的普法小视频《如果,多一次选择》被省人民检察院、省教育厅作为青少年法治宣传片在全省转发。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联合当地学校开展“禁毒游艺进校园”活动,设计了禁毒闯关游戏,提升青少年群体的参与度。无锡市梁溪区检察院开发《依托咪酯“上头”电子烟》等禁毒网络课程,通过教育主管部门在全区推广,覆盖九万余名中小学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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