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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马县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 推动化解信访矛盾纠纷

来源:改革网作者:韦春媚、黄倩时间:2024-06-24

中国改革报·改革网报道(通讯员:韦春媚、黄倩)近年来,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盯重点环节,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以“如我在诉”理念努力办好每一起检察信访案件,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近日,协助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广西黄某标申请民事监督信访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涉民生控告申诉检察典型案例(第一批》。

搭建诉求服务连心桥,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满意度”

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平台,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及软硬件设施,为信访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一是实行领导包案办理机制,发挥“领头雁”效应。制定《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检察长带头定点接访、重点约访、轮流接访群众,“六包”(包阅卷、包审查、包督办、包结案、包化解、包稳定)办理刑事申诉、立案监督、国家赔偿(简称“三类案件”)首次信访案件及重大疑难复杂信访案件,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首次、化解在基层。2024年以来,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受理的11件信访案件中,领导包案4件,占比36%,信访化解率达100%。二是全面推行“件件有回复”制度,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强化信访办理与答复工作,以“谁下访、谁接待、谁负责协调处理”为原则,压实包案责任,切实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100%,满三个月办理进展或者结果答复率100%。2023年以来,所受理的62件信访案件均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应。三是健全完善便民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推行“一站式”服务,打造集控告申诉、信访接待、法律咨询、司法救助等检察功能于一体的信访服务窗口,同时开辟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律师职业权益保护等“绿色服务通道”,让群众“最多访一次”。

探索“检察+N”聚力联动,推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一是强化上下联动,解决“信访不信法”问题。针对信访矛盾突出、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等问题,积极向上级汇报,争取支持,与上级检察机关共同接访、同步审查、联合化解,着力提升释法说理权威性。2023年黄某标信访案得到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茅仲华亲自包案。二是加强外部联动,解决检察力量“独木难支”问题。树立检调联动促进服判息诉理念,与人民调解委员会、乡镇综治中心、村民委员会等建立联调联动机制,利用村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员、律师等专业调解优势,在尊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前提下,合力释法说理,避免单纯依靠检察履职力量不足问题,促进涉案人员息诉罢访。2024年,袁某金信访案在经法院、妇联、村民委员会、律师等部门联合入户释法说理后,得到当事人认可。三是开展多元化救助,用“检察暖心”换“群众舒心”。探索构建“司法救助+社会帮扶+心理疏导+回访关爱”一体化联动救助模式,主动加强与乡村振兴、民政、妇联、教育局、团委等部门的横向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在抚慰被害人心灵创伤、保障被害人利益、促进息诉息访方面的作用,让司法温度彰显。通过多元化救助,办理的韦某梅司法救助案获评河池市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优秀案件。

聚焦前端治类病,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防范

深入分析研判纠纷案件,探究问题原因,通过检察能动履职,从“源头”防范矛盾纠纷。一是加强反向审视,促进司法规范。充分发挥控告申诉检察反向审视和监督功能,对群众反映强烈、信访矛盾突出、舆情风险隐患较大等重大疑难复杂的信访案件,从实体和程序上深入剖析信访问题产生的原因,从中挖掘法律监督案源,对发现原案在执法、司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瑕疵,通过反向审视报告、提醒函等方式提出改进司法办案意见建议,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促进司法办案规范化。二是充分运用检察建议助推诉源治理,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及时分析把握在检察履职中暴露的倾向性、普遍性问题,以“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社会治理”为抓手,针对性制发检察建议,促进源头防治,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三是深化宣传,提升法治意识。依托各类自媒体平台传播渠道,加大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力度,同时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法治宣传“五进”等深层次多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群众法治观念。2023年以来,共组织开展法治宣讲30余场次,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23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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