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作者:时间:2024-01-18
新泰市委编办将监督检查贯穿机构编制工作全过程,抓实抓细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督察3个关键环节,实现机构编制督查精准监管,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规范初审程序,建立事前预防。一是按照事后追责向事前预防延申、督查督办向预防预警拓展的原则,积极加强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比如:编印《全市“学‘三定’、明职责、勇担当”学习资料汇编》。二是严格机构编制审批程序,细化机构设置、职数管理、机构编制审批管理等纪律要求,推动全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开展。三是对机关事业单位提交的机构编制申请事项,进行初审审核,将所有机构编制事项纳入审核范围,发挥监督检查在机构编制管理中的前置性、基础性和规范化作用。
强化上下联动,推动事中监管。一是增强督查计划性、整体性,制定年度督查事项工作要点,对市直部门单位开展专项督查、实地督查,实现督查工作全覆盖。二是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与职能运行监管一体化推进,通过预防告知、跟踪问效等日常工作,对机构编制事项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管。三是持续发挥绩效管理“指挥棒”主引擎作用,将全市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335家事业单位,按照市直市管党(工)委共划分11个专业考核委员会,全市“一盘棋”统筹推进考核工作。
增强协同配合,加大事后督查。一是建立机构编制跟踪问效体系,结合机构改革、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重点改革管理任务,按照机构、合并机构、机构事项调整等类别选取机构编制事项,明确跟踪问效对象。二是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将机构编制工作纳入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专项巡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情况、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情况等内容。三是客观分析相关部门单位机构编制事项执行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等,通过单位自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掌握各单位的机构编制执行情况,为科学配置机构编制资源,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秩序奠定坚实基础。(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