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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新泰市委编办“三举措” 推动开发区体制改革提质增效

来源:作者:时间:2023-12-23

泰安新泰市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决策部署,聚焦优化开发区机构设置、剥离社会事务管理职能、理清职责边界清单三项举措,稳步推进开发区体制改革,切实为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提质增效。

一是全面布局,统筹优化。严格按照“优化协同高效、聚焦主责主业、管理转向服务、取消机构规格”四项原则,实行“管委会+公司”运行模式,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作为新泰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依法依规行使赋予的经济管理权限,但不明确机构规格,原有平台公司惠泰公司,作为开发区建设发展的市场主体,具体承担园区双招双引、资金筹集、项目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化服务、土地预储备运营等职能,实行“大部门、扁平化”管理,优化开发区机构设置,以便更好服务。

二是主抓经济,剥离职能。理顺开发区和行政区关系,推动管委会“瘦身”强体,积极稳妥剥离开发区承担的社会事务管理职能,交由地方政府承担或由上一级政府派驻机构承担。开发区主要承担落实发展规划、推动政策落地、促进产业发展、保障安全生产等职能,制定开发区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深化“放管服”改革,依照法定程序向开发区下放经济管理权限。行政审批权限暂不下放到开发区,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设立开发区窗口集中代办,为区内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除与经济相关职能任务外,各市直部门、乡镇街道未经市级会议研究一律不得向开发区安排工作任务,从而推动开发区聚焦主责主业,破解发展瓶颈,增强发展后劲。

三是培育主体,拓展业务。惠泰公司内设机构及其职能配置、岗位配备的调整变化,由公司自主确定。支持惠泰公司利用市场化手段联合社会资本参与开发区建设,支持引入境内外有实力、有经验的管理团队或机构等参与开发区建设管理。鼓励开发区将符合条件的优良资产、资源注入惠泰公司,支持其拓展业务范围,开展标准化厂房建设、经营租赁、创业投资、融资担保等,允许以土地、厂房等权益投资入股区内企业,做大企业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集团化运作、可持续发展。(尤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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