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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新泰市委编办“四轮驱动” 推进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

来源:改革网作者:宁枝时间:2023-12-11

近年来,泰安新泰市委编办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积极推进法治型干部队伍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健全机制、强化培训、广泛宣传、注重实效,提高干部法治素养,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优化依法治市工作机构,有效促进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有序开展普法工作。办主要领导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开展述法,将年度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纳入述职报告并接受民主评议。办其他领导结合自身分管领域,将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建立政策法规科牵头、各业务科室分工协作的普法工作推进机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安排部署各阶段普法工作。

二、班子带头、强化培训,提高干部法治素养。充分发挥办领导班子在法治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厉行法治主动性,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建设。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纳入中心组学习范围,实行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方式,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落实机关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依托每周学习培训、纪法一刻钟、机关干部轮流上讲台等学习平台和载体,引导机关工作人员自学,提升学习效果。

三、落实责任、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增强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良好氛围。围绕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开展宣传教育,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作为党校培训重要内容。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结合巡视、核查、专项检查等,建立典型案例库,以案明规、以案释纪,明确机构编制底线、红线。

四、学用并举、注重实效,提升依法治理水平。聚焦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等,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推动执法事项、编制资源向基层下沉,助力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优化依法治市工作机构,明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明确司法局内设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挂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组牌子)、法治调研科、法治督察科三个依法治市业务科室,核定正股职数3人,副股级职数3人,加强依法治市工作力量。为统战部、教体局、工信局、人社局等16个市直部门(单位)设政策法规科,推动设立“一委一办五组”法治议事协调机构,实现全面依法治市机构设置全覆盖。(宁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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