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第二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公布第二批1000所全国急救教育试点学校名单,试点周期为两年。试点学校试点周期结束后,评估合格的将授予“全国急救教育学校”称号。德州市4所学校入选,名单如下——
第二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学校名单(山东)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山东科技大学
青岛大学
曲阜师范大学
潍坊医学院
济宁医学院
滨州医学院
滨州学院
齐鲁理工学院
德州科技职业学院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
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泰山护理职业学院
潍坊职业学院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
淄博职业学院
滨州市特殊教育学校
济宁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聊城幼儿师范学校
青岛旅游学校
庆云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德州市第二中学
东营市第二中学
山东省济南第九中学
山东省济南中学
山东省莒南第一中学
山东省聊城第一中学
山东省青岛第十七中学
山东省青岛第一中学
山东省日照第一中学
山东省潍坊第四中学
山东省烟台第一中学
山东省郓城第一中学
潍坊北辰中学
滨州实验学校
东明县第一初级中学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凯中学
菏泽市牡丹区实验中学
桓台县城南学校
济南市甸柳第一小学
临沂朱保中学
龙口市新民学校
曲阜市时庄街道中学
日照市东港区海曲中学
泰安市岱岳区岳峰中学
威海世昌中学
威海市第七中学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谷学校
枣庄市第十五中学
淄博市博山区第一中学
德州市实验小学
济宁学院附属小学
莱州市沙河镇中心小学
临沭县第六实验小学
日照市金海岸小学
山东省泰安市实验学校
滕州市第二实验小学
教育部通知一并发布
第二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
工作指南
明确试点学校6方面重点任务
任务1完善工作机制教育部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宏观统筹指导,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省域试点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政策、资金、项目和课题等方面向试点学校倾斜。各试点学校统筹学校办学经费,合理安排急救教育投入,加强急救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必要设备配备。
任务2建强师资队伍各试点学校组织校医、体育与健康课教师、班主任等教职员工参加急救教育师资培训,完成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的教职员工在学校内开展急救教育培训,面向师生普及急救知识和技能。鼓励各地组织开展学校急救教育教学竞赛、示范课展示和教研交流活动,推动急救教育走深走实。鼓励各地建立区域急救师资共享资源库,急救教育基础好、师资充足的学校可为基础弱、师资不够的学校提供师资协助。
任务3开展急救培训各试点学校积极利用教师培训、学生军训、体育与健康课程等渠道和载体,开展急救知识普及和技能培训。学前阶段,引导幼儿了解简单急救常识,树立安全健康意识;义务教育阶段,使学生熟悉基本急救知识,提升生命安全和应急救护意识;高中教育阶段,使学生掌握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高等教育阶段,面向师生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知识与技能。鼓励各地和试点学校将急救教育纳入课程和学分体系。鼓励有条件的省份或试点学校探索开发学校急救教育相关证书,记载师生参与急救教育的经历和时长等。
任务4建设培训基地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可遴选交通便利、培训设施设备完善、具有专业培训师资的学校或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作为培训基地,开展试点学校急救教育师资培训,指导和协助试点学校开展急救教育培训,辐射带动本地区急救教育培训。
任务5组建专家团队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试点学校要积极与本地区急救教育专家联系,请其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遴选省内专业水平高、实践能力强、有急救教育培训经验的专家,研制开发急救教育内容资源、评价体系,探索构建急救教育育人体系。
任务6加大宣传力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络等新媒体的作用,广泛开展学校急救教育公益宣传,推广学校急救教育典型案例,普及急救教育知识,提高师生急救意识,营造良好的急救教育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