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房地产报作者:赵春林时间:2020-03-10
3月9日,长沙市住建局联合长沙市财政局发布的《关于有效降低疫情影响稳定经济运行调整长沙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缴相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房地产开发项目可延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期限。 长沙市此次提出,建设项目在报建缓解应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经建设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之后,房地产开发项目可以在办理预售许可证前缴纳,除此之外的其他建设项目自申请核费完成之日期三个月内缴纳。
此前,长沙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须在项目报建时缴纳。当地业内人士认为,此次政策调整,将支持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加快新项目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