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正定实践,探析良法善治路径,推进依法治县助力县域高质量发展。
□ 张兆平 杨胭茹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结构日趋复杂、利益诉求更加多元,对基层有效治理、国家长治久安提出更高要求。县域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一环,治理效能直接关系顶层设计在基层落地见效。系统梳理县域法治建设实践,探索顶层设计与地方创新相结合的实现路径,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制度供给与治理效能:县域法治建设的时代命题。县域处在国家治理体系的承接层,上承顶层设计,下接群众生活。从作用机理看,法治赋能县域高质量发展主要通过三条通道。一是稳定预期,产权得到平等保护、合同得到强制执行、政府承诺得到兑现,经营主体才敢于长期投资。二是降低交易成本,规则透明、争议可预期解决,才能减少寻租与消耗。三是规范权力,把行政权力纳入程序轨道,防止选择性执法与随意干预,为经营主体创造公平环境。因此,以良法善治赋能县域高质量发展,关键不在多出台几份文件,而在把法治嵌入决策链、执行链与反馈链,使其成为稳定预期与优化营商环境的内生变量。
良法善治协同发力:县域高质量发展的实践进路。以科学立规锚定发展方向,把法治思维嵌入重大决策。一是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与合法性审核前置机制,把发展规划、产业准入、土地征收、招商承诺等高风险事项纳入必经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核不得上会。二是推进规范性文件供给侧改革,倡导“小切口”“小快灵”,避免照抄照转上位法,使每份文件对应一个具体问题与责任主体。三是以乡规民约、行业章程等软法补位,推动基层治理规则化。四是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机制。同时,建立文件审查的公众参与渠道,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与经营主体权利义务的规定公开征求意见,防止部门利益法治化。20世纪80年代,河北省正定县在基层治理方面开展系统性、源头性探索,为县域法治提供了实践样本。例如,其通过科学化、规范化的制度设计,制定《正定县经济技术、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三步走”战略紧扣发展目标,将法治思维融入经济决策;同时推行“乡规民约”引导基层自治,并严格执行旨在整肃干部作风的“六项规定”,在基层确立了有令则行、有禁则止的纪律刚性。这印证了两点,即科学立规不依赖庞杂的制度体系,关键在于把发展目标与规则供给同时设计、同步落地;约束公权力也不必等待上位立法完备,县域层面完全可以通过简明清晰、便于监督、可问责的制度树立制度刚性。
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依规治党带动依法治县。领导干部是推进法治建设的关键力量,要发挥“关键少数”引领法治建设方向、塑造政风民风的核心作用。这要求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和国家法律,带头执行和维护党的各项纪律,主动接受监督。在操作层面,这必须转化为可考核、可追责的刚性制度。实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与年度述法,把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任用的硬性门槛。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与倒查机制,纠治拍脑袋决策的行为倾向。健全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机制,以纪律刚性为法律实施清障。例如,正定县委制定并严格执行旨在整肃干部作风的“六项规定”,有效回应了当时存在的群众反映突出的作风问题,强化了党员干部纪律意识。
把法治嵌入民生诉求响应,让法治成果可感可及。法治的公信力在于具体问题的解决。要把诉求的分类、受理、办理、反馈时限写入制度,形成受理、分流、办理、回访、评价的完整闭环,对超时未办、推诿塞责设置督办与问责条款。对环境、出行、征地补偿等高频诉求,不止于个案解决,而上升为规则供给。衡量标准也应从文件数量与宣传场次,转向办结率、复发率与群众公平安全感。公共法律服务还应向中小微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延伸,围绕合同审查、劳动用工、产权保护等需求提供普惠服务,把法治保障转化为营商环境竞争力。
推动自治法治德治融合,以道德与组织资源降低治理成本。法治并非唯一的社会规范,也不宜承担全部治理负荷。县域尤其是乡村,大量矛盾属于家庭伦理、邻里关系等常情常理范畴,如果全部诉诸正式司法程序,不仅治理成本高企,还容易将本可调和的矛盾激化对立。可行做法是明确分工,自治组织吸纳公共协商,以道德评议承接伦理型纠纷,以法律底线兜住不可调和的争议。正定县新安镇吴兴村的实践可作印证。该村将法治精神与道德教化紧密融合,制订《吴兴村德法融合促进乡村治理的意见》,明确两大平台分工,乡贤议事会汇集村内有威望、有经验的成员参与决策前期论证,道德评议会调解家庭伦理、邻里纠纷等常情常理范畴的矛盾,组织村民代表公开评议;同时建立全域覆盖的依法治村网格化管理平台,配套组建“法律明白人”队伍,深入网格开展针对性普法。
建强网格化与“法律明白人”队伍,打通治理“最后一公里”。法治落地短板在基层末端。构建全域网格化治理平台,统筹普法宣传、纠纷排查、风险预警、诉求代办等职能。网格“法律明白人”承担政策宣讲、简易调解、服务引导职责,常态化考核防止重挂牌轻履职。建立县域“法治风险地图”,对征地拆迁、劳资纠纷、信访积案分级预警,推动治理重心前移。推动县乡综治中心与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一体化运行,实现矛盾纠纷一窗受理、一站调处,减少群众多头跑、反复跑。
建立法治获得感评估指标,形成闭环反馈与持续改进。缺少评估,法治建设容易陷入重材料、轻实效的形式主义。可在县域层面构建以群众感受为主体的评估指标,客观维度设置文件合法率、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覆盖率、行政争议纠错率,主观维度设置法治获得感、公平安全感、诉求办理满意度,并引入第三方评估。评估结果直接进入年度考核与整改清单,形成评估、反馈、整改、复评的闭环,促使法治成果更精准对接民生需求。
良法善治赋能县域高质量发展,核心是推动法治由文本制度转化为治理能力,以科学立规稳定预期,以制度约束规范权力,以诉求响应增进群众获得感,以“三治融合”压降治理成本,以网格队伍畅通末端治理,以评估机制构建长效闭环。正定治理实践表明,相关举措贴合县域实际、可操作、可复制推广。
【作者单位:张兆平,邢台学院;杨胭茹,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本文系2025年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项目:“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正定的孕育和实践研究”(课题编号:HBSKFZ25YB179)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