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学术

深耕全民法治培育 夯实依法治国根基

□ 傅广丽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法治意识是公民对法律规范、法律权威、法治精神的认知、认同与自觉践行,贯穿于公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全过程。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纵深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进程中,培育全体公民的法治意识,既是破解现实法治难题、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必然要求,也是夯实法治社会根基、推动法治中国建设行稳致远的重要举措。要立足时代发展大势,深刻把握培育工作的时代背景与深远意义,聚焦落地见效、务实可行的实施路径,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让法治意识转化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自觉。

分层普法 筑牢法治根基

一是筑牢青少年法治教育根基。将法治教育全面纳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一体化法治教育链条。摒弃枯燥理论讲解,采用情景模拟、案例教学、法治实践课堂等沉浸式教学方式,把未成年人保护、校园欺凌防治、网络安全等高频法律问题转化为易懂、易记、易行的行为准则。依托校园法治文化阵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展法治演讲、模拟法庭、法治研学等活动,从小培育青少年规则意识与法治观念,夯实全民法治意识根基。

二是精准覆盖基层重点群体。聚焦农村居民、老年人、新业态从业者等法治需求薄弱群体,围绕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劳动权益、消费维权等日常法律场景,组建“乡土普法队伍”,用方言、俗语、本土真实案例开展普法。针对新业态从业者,如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等,结合职业场景开展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等专项普法;为老年人提供防诈骗、遗产继承等上门普法与定点宣讲,切实解决“看不懂、用不上”的普法痛点,让法律成为群众身边的“实用工具”。

三是强化公职人员法治引领。将法治素养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必修课,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通过常态化法治培训、典型案例复盘、依法决策实操演练,提升公职人员法治思维与依法履职能力。把法治素养、依法办事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推动公职人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依法用权、公正履职的实际行动为全社会树立法治标杆,带动全民法治意识提升。

实践赋能 厚植法治认同

一是深化司法公开与司法民主。完善审判流程、庭审直播、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四大平台,常态化开展司法开放日、公众旁听庭审、检察听证等活动,让公民近距离见证司法程序、感受公平正义。健全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扩大普通公民参与司法审判的范围,让群众从“司法旁观者”变为“司法参与者”,消除对法律的陌生感与距离感。

二是拓宽公民法治参与渠道。鼓励公民参与基层矛盾调解、法治宣传志愿服务、公共政策法治评议等工作,在亲身参与中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与规则意识。依托基层自治组织,健全村(居)法治监督员制度,引导群众参与村规民约修订、基层治理决策,让法治精神融入基层日常决策与治理,培育“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行为习惯。

三是融入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将法治意识培育贯穿矛盾纠纷调解全过程,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诉讼中,向当事人释明法律规定、讲解维权程序,摒弃“信访不信法”“信权不信法”的错误观念。通过成功案例讲解、法律后果告知,帮助公民理性维权、依法维权,避免过度维权与消极维权两极分化,让法律成为解决纠纷的首要选择。

服务惠民 均衡法治供给

一是健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推动法律服务资源向农村、偏远地区下沉,实现村村有法律顾问、事事有法律服务。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资源,为基层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纠纷调解服务,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获得专业法治帮助。

二是优化乡村法治服务供给。针对农村法律服务机构覆盖率不足、留守群体普法机会少的问题,完善乡村法律顾问制度,推行“线上+线下”双轨普法,线上通过短视频、直播、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推送通俗化法律知识;线下组织法治工作者、志愿者开展乡村法治文艺演出、法治电影放映、田间普法,将法治融入乡村文化生活,弱化传统人情观念、宗族观念对法治意识的冲击。

三是依托数字化打破地域壁垒。搭建线上法治服务平台,推出便捷的线上法律咨询、法治课堂、案例解读服务,开发普法小程序、法治知识答题软件,让偏远地区群众打破地域限制,平等获取法治资源。推动法治服务数字化适配,优化老年人、农村群体的线上使用体验,实现法治资源的全民共享、均衡覆盖。

协同发力 健全长效机制

一是压实普法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普法职责,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司法、管理、服务全过程,实现执法办案、日常管理与普法教育的有机融合。建立部门协同普法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筹推进重点领域普法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强化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律师、法官、检察官、高校法学专家等法律工作者参与普法宣讲、法治教育,引导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加入基层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矛盾调解队伍,壮大基层法治培育队伍。支持企业、行业协会开展行业法治培训,推动法治文化融入行业规范与企业文化,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共建”的普法格局。

三是营造浓厚法治文化氛围。将法治文化融入公园、广场、社区、校园等公共空间,打造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社区等阵地,通过法治雕塑、法治标语、法治景观,让法治理念随处可见。依托新媒体创作法治公益广告、法治微电影、法治短视频,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传播法治知识,讲好法治中国故事,让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成为社会风尚。

四是建立动态评价机制。构建涵盖公民法治认知水平、依法行为践行度、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率、法治服务满意度等指标的培育成效评价体系,定期开展调研评估。根据评价结果动态优化普法内容、方式与载体,及时调整培育策略,确保法治意识培育工作贴合实际、精准有效,推动公民法治意识培育持续深入推进。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根基在人民、力量在人民。要通过精准化教育、实践化养成、均等化服务、长效化保障,持续强化公民法治意识培育,让法治精神成为全民思想共识,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体公民自觉追求,让法律真正从条文转化为行动准则、从制度规范转化为社会文化,为法治中国建设注入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

(作者单位:中共辽宁省东港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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