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泽勇
□ 本报记者 王进
作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四川,近年来坚定不移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以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护航一江春水绵延后世、永续东流。
日前,记者从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下简称“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动员会上获悉,新一轮执法检查4月至5月开展,四川以实际行动切实推动长江保护法全面有效实施,不断夯实绿色发展基底,持续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法治引领筑牢护航基石
四川作为长江上游重要水源涵养区和生态建设核心区,有着“千河之省”的美称。丰富的水资源环境不仅造就了“天府之国”的迤逦风光,还给四川带来了艰巨的守护重任。对此,四川严格落实长江保护法,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不断探索出台地方性法规,织密保障体系。
例如,创新跨区域协同立法,出台《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四川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云贵川赤水河流域保护立法成为全国第一部地方流域共同立法;推动嘉陵江流域保护立法,出台《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成为生态环保领域第一部川渝协同立法;出台《四川省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等一系列法规,为“一江清水”构建全方位法律保障。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据悉,自2021年长江保护法实施以来,四川长江流域200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连续多年保持100%,长江干流、嘉陵江、涪江、渠江等主要跨界流域水质稳定保持Ⅱ类。
保护长江是一件久久为功的千秋大事。四川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是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研究确定的一项重要监督工作,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抓好这项工作。”
严格执法“零容忍”守护碧水清波
“你看,好多鱼哦,它们游过来了。”在宜宾合江门,一群游客正在投喂长江野生鱼。“一直听说在这儿可以投喂长江野生鱼,今日终于如愿了。”来自成都的李女士开心地说。把长江野生鱼养成了家鱼,这是对四川扎实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最好注脚。
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近年来,四川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普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2128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31起,移送涉嫌犯罪144起。
值得一提的是,为全面贯彻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政策,四川成立了长江禁捕退捕工作厅际协调机制。深入开展“渔政亮剑”“春、秋季护渔区域会战”等专项执法行动,紧盯重点禁捕水域、重点涉渔场所和重要时间节点,坚持水上打、陆上管、市场查,坚决斩断“捕—运—销”地下黑色产业链。自2021年以来,全省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90万人次,查办涉渔违法案件1.7万件。
“守护长江,必须抓好污染源头。”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深入打好长江流城污染防治攻坚战,四川系统推进长江干流保护和小流城污染治理,长江干流连续8年达Ⅱ类。
据介绍,近年来,四川开展入河排污口、工业园区、黑臭水体等8项专项行动,3.1万个入河排污口全部完成溯源、整治率居全国前列,166个工业园区完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配套,126条城市(含县城)黑臭水体全部完成整治,长江总磷浓度较2020年下降14.88%,完成五轮尾矿库排查和328个问题整治,在全国率先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累计建设“无废城市细胞”1400余个,83个地下水国控点位水质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强化生态修复绘就美丽四川
“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清晨的阳光中,位于长江四川泸州段的江面上,“泸碧水1号”污染物接收船正在开展巡航作业。据了解,这艘流动的“环保卫士”每周都会如约而至,接收船舶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等,守护着一江清水。
四川96.6%的水系属于长江水系,地表水资源占长江水系径流的1/3,流域面积接近长江经济带总面积的1/4。所以,对四川来讲,守护一江清水,就不能只盯着江水本身,江水和两岸的环境是一个统一的整体。
为此,四川大力推进生态修复,出台《四川省安宁河流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2022—2035年)》,在全国率先以流域为单元推进土地综合整治,支持德阳市、成都市环城生态区、“9.5”泸定地震灾区等地率先开展土地综合整治示范。截至目前,45个项目已累计投资89.2亿元,完成整治规模40.6万亩。
近年来,四川先后完成了广安华蓥山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等工程,已累计修复324万亩;高质量推进黄河上游若尔盖草原湿地山水、大熊猫国家公园(雅安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等国家重大工程建设,截至目前,生态保护修复面积349万亩。
记者注意到,四川长江干流、赤水河等6条国家级试点河流水生态连续3年被评估为优秀。全域推进“美丽长江”建设,宜宾江之头、铜钵河等4个河湖入选全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去年底,省委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四川建设的实施意见》,对进一步加强长江四川段保护治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四川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目的就是要督促各地各部门以长江保护新成效促进美丽四川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