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全国首个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方案发布

本报讯 记者李宏伟报道 日前,商务部、浙江省政府联合印发《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方案》,这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之后,自贸试验区首个聚焦全产业链集成创新的政策文件。

《方案》明确,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以浙江自贸试验区舟山离岛片区、舟山岛北部片区、舟山岛南部片区为基础,统筹宁波片区,加强区内区外联动。力争到2030年,围绕大宗商品全产业链,建设一批大宗商品特色功能岛,储运规模稳步扩大,精深加工链条不断延伸,贸易交易生态趋于完善,海事服务国际市场竞争力日益增强,粮食、能源资源等大宗商品资源配置能力和产业链供应链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初步建成功能完备的大宗商品储运、加工、海事服务基地和贸易、交易中心,打造具有区域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

《方案》针对油气、矿石、粮食等重点品种,围绕大宗商品储运、加工、贸易、交易和海事服务等5个方面,统筹考虑金融、人员、数据等配套政策,提出了15条重点任务,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着力破除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体制机制难点,持续推动大宗商品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全面增强大宗商品资源配置能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其中,在提升贸易金融服务水平方面,《方案》提出,要推广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优化单位本外币银行结算账户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基于电子贸易单据系统进行新型离岸贸易真实性核验。鼓励外资银行设立分支机构,支持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组建大宗商品专业性服务团队。支持符合条件的大宗商品领域重点企业在境内首发上市,支持相关企业依法合规赴境外上市、融资。为境内出租人开展跨境融资租赁业务向承租人收取保证金提供支持和便利。

此外,《方案》还明确,要构建多层次的期现货市场,建立高水平的期现货交易模式。支持以铜精矿、新能源相关金属及中间品为主开展现货交易、海运提单交易、数字仓单交易等业务。加快完善大宗商品保税交割体系,推动境内期货交易所研究布局扩容交割库。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允许境外经营主体参与区内现货交易平台产品交易及相关资金进出。

据了解,下一步,商务部将与浙江省政府和有关部门一道,认真抓好《方案》各项改革任务落实,为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将试点任务转化为应用场景,将创新举措转化为发展实效,推动自贸试验区建设再上新台阶。

2024-11-27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69307.htm 1 全国首个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方案发布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