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成静
2023年,我国江河洪水多发重发,7月底至8月初,海河流域发生60年来最大流域性特大洪水,松花江流域部分支流发生超实测记录洪水,防汛抗洪形势异常复杂严峻,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一些地区受灾后,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等部门会同省级人民政府,全力推进以京津冀等北方地区为重点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日前,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推进灾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来自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等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对相关情况进行了介绍。
灾后恢复重建不断加快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袁达介绍说,为有序推动灾后恢复重建,系统提升防灾减灾能力,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研究制定并实施了《以京津冀为重点的华北地区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紧紧围绕海河安澜、区域长治久安这一目标,统筹布局完善海河流域防洪体系,着力补齐气象、应急等领域短板弱项,采取措施帮助灾区群众把家园建设得更加美好,提升以京津冀为重点的华北地区整体灾害防御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重要城市和重要基础设施安全,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袁达表示,在《规划》实施中,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坚持人民至上、民生优先,加快灾后恢复重建。立足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尽快推动倒损民房和医院、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恢复重建,同步抓好水毁基础设施和产业生态等领域恢复重建,改善灾区生产生活条件。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因河施策,提升区域防灾减灾能力,全面强化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巩固提升上游调蓄能力;加快重要堤防和河道的综合治理,畅通中游泄洪通道;全力推动蓄滞洪区建设,减少淹没损失和淹没时长。三是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保障规划顺利实施。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因灾返贫,在确保质量、提高效率的前提下,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建立增发国债项目的有效投资落实机制、质量安全保障机制、廉政风险防范机制,确保国债资金发挥利国利民实效。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保障《规划》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在2023年增发国债资金中对规划内项目予以了大力支持,共计安排国债资金约2000亿元,优先保障灾后恢复重建领域项目,着力推动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领域中急需、管用的项目实施。”袁达说。
水利部副部长陈敏介绍说,目前,已实施国债水利项目1488个,完成投资293.1亿元。重点水毁修复项目5542处,已修复4558处,确保2024年主汛期前高标准完成承担防洪任务的水毁工程修复重建。
“三个最”尽显关切
本次增发国债的投向领域和使用情况是媒体关注的焦点。对此,袁达表示,本次增发国债紧紧围绕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共设置了灾后恢复重建、骨干防洪治理、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其他重点防洪工程等8个投向,并将水利领域的防灾减灾救灾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支持力度是近年来最大的。具体可以表现为“三个最”:一是覆盖范围最广。共包含12个具体项目类型。涉及水库、河道、堤防、蓄滞洪区等各方面建设,基本实现了防洪排涝减灾项目类型全覆盖。二是支持标准最高。大幅提升了中央投资支持比例和定额标准,最大程度减轻地方筹资压力。三是投资规模最大。水利领域全口径安排国债资金额度超过了本次增发国债总规模的一半。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系统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重视。
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采取了一系列的相关措施。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负责人关锡璠介绍,截至今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商财政部、水利部等部门,全部下达了1万亿元国债项目清单。“目前,我们已经指导各地对照项目清单建立工作台账,逐个项目提出前期工作进度、建设实施安排和资金支付时间表,按照实施进度做好资金支付计划,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项目资金下达、前期工作、建设管理、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各个环节有人管、有人盯、有人负责。”袁达说。
全员动员确保项目实施
近日,增发国债项目已全部下达完毕,各地正在抓紧推进项目实施。关于在水利领域的工作进展,水利部规划计划司司长张祥伟介绍说,水利部动员全系统力量,会同地方各级水利部门,上下联动,压实工作责任,全力做好国债水利项目实施。
首先,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比如,去年受灾严重的河北涿州市,兰沟洼蓄滞洪区分洪口堤防修复工程的主体工程已经基本完工。同时,总投资10亿元的北拒马河治理工程正在加快实施。
其次,推进新建项目开工建设。目前,重大项目方面,国债支持的长江安徽铜陵段治理、江西乐平水利枢纽、新安江流域防洪治理等重大工程开工建设,预计3月底还将开工陕西蒋家窑则水库、黄河干流宁夏段治理、海河流域的潮白河治理和河北献县泛区、北京永定河的小清河蓄滞洪区建设,以及江西峡江和湖南梅山灌区等一批重大工程。
第三,强化监督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专门针对增发国债水利项目建设情况建立了信息系统,逐月逐项目跟踪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并建立通报机制。项目单位每月10日前,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及时填报建设进度、资金使用等进展情况,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和监控,保证国债资金今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