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付传明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3月10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根据该方案,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统筹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风险管理和防范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统筹优化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地方派出机构设置和力量配备。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金融监管新格局正加速形成。
党中央对金融监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得到进一步加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任务,持续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党的二十大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作出新的重要部署。在新发展阶段,我国的金融监管工作面临着多头分业监管与金融业混业经营趋势不相适应、对新兴金融业态监管缺失等挑战。为适应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坚持问题导向,国务院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基础上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这对于加强和改善对金融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统一领导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集中金融监管资源和力量,弥补监管短板,提升监管效能。总局及派出机构均使用行政编制,工作人员纳入国家公务员序列统一规范管理,机构层级和权威性得到加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将得到提升。
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监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现代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各种新兴金融业态和金融创新产品不断涌现,金融科技不断推动金融业向混业经营方向发展,金融风险形态和传导路径在不断发生变化,传统的分业监管模式在新形势下面临监管难题。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符合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能够有效避免中央和地方、多个部门之间多重监管或监管缺失问题。这有利于加强对各类新兴金融机构、金融业态和金融产品实施统一监管和穿透式监管,有利于集中金融监管资源和力量,优化监管技术、方法和流程,加强功能监管和综合监管,提高金融监管效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筹行使审慎监管和行为监管职能,将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从源头上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同时,可以强化金融监管之间的统筹协调,在面对风险事件时形成有效监管合力,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各类金融活动将依法全部纳入监管。党的二十大作出明确部署,要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此次机构改革,将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的日常监管职责、有关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投资者保护职责划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根据改革方案,未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将把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这不仅包括原有银保监会的相关职能,还将囊括划归央行的非金融机构成立的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职能。这意味着新组建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将突破原有银保监会的“银行”加“保险”的监管范畴,将把更多的金融机构和金融活动纳入其监管范围,而无需再单独设置相关机构。这顺应了现代金融监管发展趋势,可有效应对现代金融监管需求,防范重大金融风险。将有关金融消费者及投资者保护职责划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可以加强审慎监管和对金融机构的行为监管,这对于维护金融稳定和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压实地方监管责任,金融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目前,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由于加挂金融工作局、金融办公室等牌子,在实际工作中既负担当地地方金融发展任务,又承担对地方“7+4”类金融组织的监管职责,地方金融监管存在管办不分离问题。在此次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中,地方金融监管局此前承担的地方金融发展职能被剥离,将专司地方金融监管职责,不再加挂金融工作局、金融办公室等牌子。地方金融监管回归风险监管职责本源,地方金融监管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这有利于提升地方金融监管专业性,增强地方金融监管权威性,提高地方金融监管效率。同时,建立以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地方派出机构为主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统筹优化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地方派出机构设置和力量配备,全国一盘棋式金融监管体系将进一步完善。
(作者单位:武汉工程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