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田新元
十年磨一剑,改革不停步。
从科创板增量试点起步,到创业板存量扩围,再到全市场推行,注册制改革迎来“关键一跃”。
2月1日,中国证监会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则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标志着全面注册制改革启动,我国资本市场将书写新篇章。
从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到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试点注册制,再到此次全面注册制改革宣布启动,这项关乎资本市场制度建设的重大改革已推进近十年。
注册制是一种证券发行制度。在注册制试点以前,我国股票发行实行的是核准制,企业发行股票由中国证监会审核,而在注册制下,企业发行股票由证券交易所负责受理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
与核准制相比,注册制不仅涉及审核主体的变化,更重要的是充分贯彻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理念,发行上市全过程更加规范、透明、可预期。
全面注册制改革启动后,制度安排将得到优化和统一,适用范围将覆盖包括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和全国股转系统在内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覆盖各类公开发行股票行为。这对于完善资本市场功能、提高直接融资比重、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全面注册制改革实质上是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调整。政府和市场的关系问题,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既是经济理论研究的焦点,也是各国经济发展实践中的难点。在40多年的改革开放历程中,我们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不断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巨大成就。当前,必须继续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注册制与市场化改革方向一脉相承,通过充分贯彻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理念,使发行上市全过程更加规范、透明。将企业价值判断交予市场,让市场选择真正有价值的企业,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提升资本市场优胜劣汰职能。
牵一发而动全身,注册制改革是一揽子改革。在注册制改革带动下,资本市场经历了一场系统性的制度重塑,市场结构、生态和功能出现了一系列可喜的变化:发行上市条件的包容性明显增强,新股发行定价的市场化程度大幅提高,多层次市场架构和功能更加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生态加速形成。
把选择权交给市场,不是“一放了之”。注册制改革是放管结合的改革,要充分考虑资本市场发展尚不充分、中小投资者占比高、诚信环境不够完善等现实情况,加大发行上市全链条各环节监管力度。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注册制改革是建设中国特色资本市场的重要探索,全面注册制改革的启动并不是改革的终点。与其他改革一样,注册制改革不会一蹴而就,也有一个持续探索和不断完善的过程。各方要积极参与,珍惜改革成果,认真面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探索解决之道,为全面注册制改革保驾护航。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健全资本市场功能,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十四五”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中提出,提高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比重。全面注册制有助于夯实直接融资制度基石,提升投融资效率,有利于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目前,我国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之比为3:7,而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多为7:3。从数据对比可以看出,我国直接融资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注册制改革全面推进后,A股市场IPO数量将会持续增长,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占比有望稳步提升。
随着注册制改革的全面推进,中国资本市场翻开崭新的一页,不仅为实体经济注入源源不断的发展动力,也将给参与资本市场的广大投资者带来新的机遇,共同分享中国经济的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