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田新元报道 为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近日,经国务院同意,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 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退耕还林还草相关政策和工作重点。
《通知》明确,第二轮退耕还林还草现金补助期满后,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延长补助期限。其中,退耕还林现金补助期限延长5年,每年每亩100元,每亩共补助500元;退耕还草现金补助期限延长3年,每年每亩100元,每亩共补助300元。补助资金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级林草部门确认的县级验收结果发放,并与管护责任挂钩。
《通知》提出,各地要在详细调查摸底基础上,科学编制省级退耕还林还草巩固成果提质增效实施方案。全面提升已有退耕还林还草成果,根据退耕地资源禀赋强化科学经营,积极发展绿色富民产业。
据悉,退耕还林还草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1999年以来,我国实施了两轮退耕还林还草,累计安排25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退耕还林还草任务2.13亿亩,同时配套荒山荒地造林和封山育林3.1亿亩。截至2021年底,中央累计投入5515亿元,惠及4100万农户、1.58亿农牧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