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中小企业

加快发展中小企业 特色产业集群

□ 聂贤祝

9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提升中小企业产业集群专业化、特色化、集群化发展水平。《办法》所称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是定位在县级区划范围内,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中小企业为主体,主导产业聚焦、优势特色突出、资源要素汇聚、协作网络高效、治理服务完善,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小企业联系千家万户,是推进创新、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提出,“支持各地根据产业发展定位和资源禀赋,围绕产业链培育一批产业定位聚焦、配套设施齐全、运营管理规范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表明,中小企业发展与地区经济主要指标正相关,中小企业数量、缴税总额与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之间的相关系数均大于0.88。省级层面,中小企业数量、营业收入、从业人员3个指标每增长1%,本省地区生产总值将分别增长0.12%、0.14%和0.24%。据不完全统计,各地培育认定的块状经济产业集群示范区、县域特色产业集群、特色小镇已超过600个,对区域经济发展带动作用日益显现。

《办法》立足做强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主导产业,明确了六大培育重点工作:一是提升集群主导产业优势;二是激发集群创新活力;三是推进集群数字化升级;四是加快集群绿色低碳转型;五是深化集群开放合作;六是提升集群治理和服务能力。

《办法》同时发布了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认定标准,组织开展认定、监督和考核工作。集群认定须满足八方面指标: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成效显著、产业链供应链协作高效、具有较强协同创新能力、数字化转型效果明显、具有较高绿色化发展水平、积极参与产业开放合作、具有较强治理和服务能力。“十四五”期间,将在全国范围内认定200个左右集群,引导和支持地方培育一批省级集群。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工作,各级地方政府也将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作为重点工作部署落实。同时我们也看到,大多数中小企业存在“小、散、弱”的短板,发展质量不高,核心竞争力不强,发展空间受到制约。我们相信,在各级政府的培育支持下,特色产业集群发展与“专精特新”发展将成为中小企业提质增效的重要举措,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增强动力。

(作者系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副秘书长)

2022-09-16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52253.htm 1 加快发展中小企业 特色产业集群 /enpproperty-->